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涉外婚姻登记,涉外婚姻登记机关是哪里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1-05 00:52:07

一、主要结论

(1)近10余年来,内地居民涉外婚姻人数每年维持在4、5万左右,占全国登记结婚比重0.2%+。新冠疫情对涉外婚姻造成严重的冲击,2020年涉外婚姻数量较之前两年下降约64%。

(2)2017年及之前,涉外婚姻以“外嫁”为主,2018-2020年,转变为以“外娶”为主。这种转变的主要直接原因是两广和中部地区突然大幅增加的“娶外国女性”现象,这里的外国女性很可能以东南亚新娘为主,也从侧面反映了内地男女比例失衡严重。

(3)从涉外婚姻绝对数量上来看,传统侨乡(广东、福建)、西南边境地区(云南、广西)和经济发达地区(上海、浙江等)这三类地区涉外婚姻数量较多。近年来,中部地区的涉外婚姻异军突起,隐约有赶超经济发达地区的趋势。

(4)上海涉外国人婚姻占全部婚姻比重长期位居各省份榜首,闽粤桂滇近几年直追上海。

(5)2018-19年平均按居住地划分的涉外婚姻类型(外国、华侨、中国香港、中国澳门和中国台湾)中,大部分省份涉外婚姻中外国人比重最高,浙江“偏爱”华侨、甘肃“偏爱”中国香港。

二、背景

改革开放以前,中国几乎没有涉外婚姻。伴随着改革开放,我国与世界各国交流日益普遍,涉外婚姻也屡见不鲜。内地居民出于经济、文化、传统与思想等方面的考虑,进行外嫁或外娶。中国的涉外婚姻呈现发展速度快、地域分布广、华侨多、外嫁比重高、离婚率高等特点(中国当前的跨国婚姻现象 - 法律快车)。

跨国婚姻由于其特殊性,容易引发骗婚乃至人口贩卖等犯罪行为,而要有效降低这类犯罪行为,首先需要从宏观上整体把握我国涉外婚姻状态,研判未来趋势,发现一些特点从而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本文基于此,利用统计数据,宏观上描述中国近十几年来的涉外婚姻情况,并期望得到一些有建设性的结果。

本文对涉外婚姻不持特定立场,只要遵守法律规定、符合基本道德。

三、数据来源

本文数据均来源于《中国民政统计年鉴》,主编为中国民政部。

这里定义的涉外婚姻为必须在大陆登记结婚,且结婚双方中一方为内地居民、一方为外国人、华侨或港澳台地区的人。而《中国民政统计年鉴》中,按居住地分的登记结婚包含了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地区的人在大陆的登记结婚(如某香港人与某香港人、某台湾人与某外国人登记结婚)统计,这部分人按结婚件数算,约相当于中国涉外婚姻件数的2%,可忽略不计。因此,为获取更多数据,我们将内地登记结婚中,至少一方涉及外国人、华侨、港澳台地区的人,都计为涉外婚姻。在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结婚、但在国内未登记的“涉外婚姻”不纳入本文的统计范围。

《中国民政统计年鉴》中山西省2016、17年涉外婚姻涉及内地居民为154、157人,而同期涉及的女性内地居民为2306、2285人,这显然是错误的,我们按照山西省2012-2015年涉外婚姻中女性内地居民的平均比例,将女性内地居民涉外婚姻人数修正为98、99人。对于显著不为空的数值,我们利用前后年的均值做了填充。

本文所选用时间段为2005-2020年。

四、分析过程

4.1 近10余年来,内地居民涉外婚姻人数每年维持在4、5万左右

从绝对数量上来看,近十几年来,内地居民涉外婚姻人数保持稳定,每年在4、5万左右。新冠疫情对涉外婚姻造成严重的冲击,2020年,内地居民涉外婚姻人数仅为1.72万人,相较于前两年的4.7万人,下降了约64%。

从占比来看,每1万件在大陆登记的婚姻中,约有20+件涉外婚姻。从世界范围来看,这个比例并不高。

和其光,同其尘——涉外婚姻统计

图1. 内地居民涉外婚姻人数及占全国婚姻比重

4.2 2018年起,外娶数量首次超过外嫁

一方为内地女性居民(外嫁)的涉外婚姻数量自2007年起逐步走低,从2007年的超过4万名降低为2019年约2万左右。从占比来看,“外嫁”比重2017年及之前维持在约60%以上,2017年为56.13%,2018-2020年陡然降低到41%左右,“外娶”连续三年超过“外嫁”。

进一步来看,导致外娶比重快速超过外嫁的原因,主要在于外娶(内地男性居民娶外国人)的比例大幅上升,从2016-17年的平均1.69万,上升到2018-19年的平均2.79万。

和其光,同其尘——涉外婚姻统计

图2. 涉外婚姻中内地男性与女性居民人数及比重

2017年-18年从外嫁到外娶的转变如此迅速而显著,很可能在于在于17或18年有重大相关政策发布或某些重大事情发生,导致短时间内变动如此剧烈。而从地区来看,18、19两年的男性外娶数量相比前两年增加幅度较大的主要分布两广和中部地区,表面原因可能在于东南亚新娘的流入,也从侧面反映了内地某些地区男女比例失衡严重。

和其光,同其尘——涉外婚姻统计

图3. 各地区涉外婚姻中内地男性人数

4.3 涉及外国人的婚姻数量占比最大且变动较大,华侨与港澳台则逐步下降或趋稳

整体而言,按居住地分,与外国人结婚的数量远高于与华侨、港澳台地区的涉外婚姻数量,平均超过50%,且近五年来平均占比达到65%。

从趋势来看,涉外婚姻中华侨、中国澳门和中国台湾近年来持续走低,中国香港维持平稳,外国则变化较大,2013年(3.29万人)、2018-2019年(3.36万人、3.55万人)出现两个峰值。18、19年涉外婚姻中外国人的增加是导致上述提到的“涉外婚姻中内地女性居民大幅下滑”的直接原因。

和其光,同其尘——涉外婚姻统计

图4. 涉外婚姻登记人数(按居住地分)

4.4 侨乡、西南边境地区和经济发达地区更倾向于涉外婚姻,中部地区近年异军突起

从涉外婚姻绝对数量上来看,侨乡(广东、福建)、西南边境地区(云南、广西)和经济发达地区(上海、浙江等)这三类地区涉外婚姻数量较多。近年来,中部地区的涉外婚姻异军突起,隐约有赶超经济发达地区的趋势。

和其光,同其尘——涉外婚姻统计

图5. 各地区涉外婚姻人数趋势

4.5 上海涉外国人婚姻比重长期位居榜首,闽粤桂滇近几年直追上海

涉外婚姻数量与该地区的适龄青年数量密切相关,为排除这种影响,可按照比重进行分析。这里选用“涉外婚姻中外国人数量占地区全部结婚数量比重”衡量该地区对涉外国人婚姻的态度。

上海对涉外国人婚姻最持开放态度,长期位居各省第1,这可能与上海外国人较多、民众观念更为开放有关。近几年来,闽粤桂滇四省区,近几年来涉外国人婚姻比重大幅提高,直追上海。中部地区涉外国人婚姻虽然占比较低,但近几年增长较快。

和其光,同其尘——涉外婚姻统计

图6. 各地区涉外国人婚姻占全部登记结婚比重

4.6 大部分省份涉外国人比重最高,浙江涉华侨、甘肃涉中国香港比重最高

各地区涉外婚姻中按居住地类型比重来看(2018、19年平均),(1)大部分省份涉外国人比重最高,河北、安徽、江西、山东、广西省省份占比甚至超过了85%;(2)浙江省涉华侨比重最高(54.72%),山西(23.61%)、黑龙江(18.15%)也占据一定比重;(3)甘肃省涉中国香港比重最高(59.43%),福建(23.81%)、广东(23.35%)和海南(22.66%)等香港附近省份中涉中国香港婚姻比重也较高。(4)涉中国台湾婚姻在多个省份分布较为均衡,其中江苏(台湾同胞较多)、福建(与台湾关系较为密切)、两湖、川渝黔琼等省份比重超过20%。

和其光,同其尘——涉外婚姻统计

图7. 各地区涉外婚姻按居住地比重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