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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咨询qq,qq上冒充明星但是没诈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1-04 21:57:10

泉州网9月5日讯 (记者王丽虹 通讯员陈亚明 王晓杰)“警察同志,我女儿刚遭遇了诈骗,被骗了4万多!”近日,鲤城公安分局江南派出所接到群众邓女士报警。

邓女士的女儿小丽(化名)今年14岁,上初一,她很喜欢当下某流行男子团体,并将团员宋某某当作偶像。8月初,小丽刷短视频时看到“宋某某”的QQ号,于是激动地添加了对方好友。8月20日下午,她收到“宋某某律师”发来的信息称,“宋某某”QQ号遭泄漏,主犯已被抓,还有部分嫌疑人没抓到,需要对“宋某某”的QQ好友进行调查,并发来一个二维码,要求其加入律师团队群配合调查。

出于害怕,小丽加入了律师团队群。入群后,“律师”称小丽是未成年人,需用其父母手机配合操作进行安全验证,并发来一份保密协议,要求她不能告诉家长及其他人,否则将会冻结其家长的银行账户,并将家长抓去判刑。在对方的威逼诱骗下,小丽同意配合。当晚8点多,小丽以查找学习资料为由拿到妈妈邓女士的手机,并按要求将母亲微信钱包截图发送给“律师”。

随后,“律师”主动发来一张盖有“北京市司法局”印章的“律师证”照片,打消了其疑虑,同时要求小丽避开家长与其进行视频聊天,好好配合以解除嫌疑。视频聊天中,小丽按照“律师”引导进入邓女士支付宝花呗页面,扫描视频中的二维码支付了49937.68元。对方称,小丽认证后就可以解除嫌疑,钱也将会如数退回。邓女士发现女儿用手机在视频聊天,察觉不对劲,拿回手机查看才发现,消费记录中产生了一笔近5万元的支出记录。邓女士意识到被骗,立即拨通了报警电话。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鲤城警方提醒,学生喜欢偶像无可厚非,但学校和家长一定要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培养孩子独立思考、明辨是非的能力,教育孩子遇到陌生人的扫码支付、转账等要求一定要拒绝。另一方面,监护人也应保管好自己的支付密码,以防孩子被骗子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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