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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射死刑过程,女死刑犯注射死刑过程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0-31 18:26:04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在我国对罪犯执行死刑主要有两种方案,一种是枪决,另外一种是药物注射。在执行枪决的时候,一般需要背对死刑犯,从他的后脑或者是胸部开枪。如果一枪没有毙命的话,就需要再补一枪。

执行死刑时,为什么要安排一辆救护车?死刑的执行方式是什么?

药物注射死亡就比较简单,在一切准备就绪后只需要把药物注射到罪犯的静脉中,最终由法医确认罪犯是否死亡。


那么在执行死刑时,为什么要安排一辆救护车呢?

一、防止意外的发生

在执行死刑的时候,难免罪犯会在最后时刻受不了,精神崩溃,做一些出格的事情,对自己以及在场的执行人员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导致在场的执行人员受伤。这时候,救护车上的医护人员,就会对罪犯注射镇静剂进行安抚,同时也可以及时救治受伤的人员

二、医学检查

为了保证死刑的公正性,防止罪犯假死,从而逃脱。在罪犯被执行死刑后,现场救护车上的医护人员,就会对犯人进行医学检查,确保犯人死亡

此举并非是多此一举,不仅在历史上有假死、狸猫换太子的事情屡见不鲜,就是在我们今天依然有罪犯因为各种原因出现假死,如果没有医护人员的检查,就很有可能逃脱了法律的制裁。

执行死刑时,为什么要安排一辆救护车?死刑的执行方式是什么?

法律适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修正)

第二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2021年)

第五百零七条: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在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内执行。

采用枪决、注射以外的其他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事先层报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五百零九条:执行死刑后,应当由法医验明罪犯确实死亡,在场书记员制作笔录。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执行死刑后十五日以内将执行情况,包括罪犯被执行死刑前后的照片,上报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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