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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某,永安市新冠肺炎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0-30 06:51:09

来源:永州发布

10月6日,东安县集中隔离人员中新增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为之前新冠肺炎确诊患者陶某姣的母亲王某秀(女,69岁)。10月6日确认为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现已闭环转运至定点医院进行隔离诊治。

目前,我县正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关联人员排查管控等各项防控措施。

经初步流调,王某秀主要活动轨迹如下:

10月1日

18:00,在家中(东安县鹿马桥镇泉水社区11组)与广东返乡的女儿共晚餐,同住,未外出。

10月2日

7:55,随家人到东安县鹿马桥镇。

8:13,鹿马桥镇菜市场购物。8时37分,返回家中。

9:00许,随家人自驾车前往冷水滩,10时33分进入冷水滩区万达广场,11点35分离开。12时41分自驾车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10月3日

全天未外出。19:00许,鹿马桥镇卫生院工作人员上门采样。

10月4日

当天未外出。18:00,闭环转运至白牙市镇隔离点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如与王某秀活动轨迹有交集,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请务必第一时间主动向村(社区)或当地疾控中心报告,按要求配合做好隔离医学观察或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工作。

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压力持续增大。请广大市民及来(返)东朋友们增强防范意识,严格落实“健康第一责任人”要求,主动履行防疫义务。

1.严格执行入东防疫要求。所有外省入东人员须扫场所码,查验健康码、行程卡、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入东后实行3天2检,即抵东后在三站一场、交通健康服务卡点进行落地检1次,入东第三天开展第2次核酸检测,在完成3天2检前原则上不外出;如需外出,要做好个人防护,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进入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主动接受防疫管理。

2.主动做好个人防护。日常工作生活中,要戴好医用一次性口罩、勤洗手、多通风、勤消毒、少聚集、保持社交距离、主动接种疫苗、进入公共场所扫“湖南场所码”。

3.倡导国庆期间就地过节。倡导广大市民在国庆假期就地过节,减少跨市出行,原则上不出省,不前往有中高风险地区或本土疫情社区传播的地市。

4.广大市民朋友要履行法律义务,进入各类公共场所主动配合开展扫码、测温、戴口罩、核酸阴性证明查验等防疫措施;各级各类聚集性场所及公共场所,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督促进入场所人员落实常态化防疫措施。

东安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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