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民 事 判 决 书
(2014)二七少民初字第25号
原告林某甲。
法定代理人林某乙。
被告李某。
原告林某甲诉被告李某抚养费纠纷一案,本院受理后,依法由审判员王潇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林某甲的法定代理人林某乙,被告李某到庭参加了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诉称,原告系被告婚生子,自2010年至今被告未对原告尽到抚养义务,给原告的生活、学习××带来极大困难,影响原告今后的××成长。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1、被告支付其2010年2月至2012年10月的抚养费每月600元,共计19800元。
被告李某辩称,1、自2010年10月至2013年12月其回山西娘家住,其每个月回来一次,每次都给孩子钱,还给孩子买衣服及学习用品。自2014年至今其在郑州的同事家住。其在郑州没有房子,经济条件不好,况且其一直给孩子支付着抚养费,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2、如果其与被告离婚了,其愿意每个月给孩子600元抚养费。
经审理查明,原告的父亲林某乙与被告李某于××××年××月××日登记结婚,婚后于2005年2月4日生育原告林某甲。林某乙与李某因感情不和,于2010年10月分居至今。二人分居后,原告林某甲跟随林某乙共同生活。
上述事实有原、被告的陈述、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证据在案佐证。
本院认为,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的水平确定。被告李某作为原告林某甲的母亲,有抚养教育林某甲的义务,而2010年10月至今李某与林某乙分居,林某甲随林某乙共同生活,李某未提供证据证明二人分居后其支付过原告抚养费。故原告林某甲要求被告李某支付2010年10月至2012年10月的抚养费的诉讼请求,合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关于抚养费的数额,结合原、被告的经济负担能力和林某甲的实际需要及本地的生活水平,本院酌定被告李某每月支付林某甲抚养费600元。关于原告诉请的2010年2月至2010年9月期间的抚养费,因证据不力,本院不予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李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林某甲自2010年10月至2012年10月的抚养费每月600元,共计15000元。
二、驳回原告林某甲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00元,减半收取50元,由被告李某承担,余款50元,退还原告林某甲。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式十二份,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审判员 王 潇
二〇一四年五月十二日
书记员 赵浩羽(代)
刑诉法修正案全文,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
来源自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草案)(二次审议稿)征求意见延伸阅读来源自中国人大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 时间:2022-10-30一审民事判决书,抚养费纠纷案例判决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二七少民初字第25号 原告林某甲。 法定代理人林某乙。 被告李某。 原告林某甲诉被告李某抚养费纠纷一案,本院... 时间:2022-10-30产权证,关于房产证你需要知道的
房产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凭证,是房产进行买卖、租赁和抵押时要出具的重要文件。对大多数人来说,一纸房产证可能意味着一生的积蓄。办理房产证需要提... 时间:2022-10-30新工伤保险条例全文,新工伤保险法
阅读提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在立法技术上将三类特殊情形视为工伤是对工伤范围作了有限延伸,但不宜将本已是“视同”的情形再无限扩大。案情事实1.孙云龙系... 时间:2022-10-30一人公司,公司法对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有何规定
来源:找法网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渴望成为独立的企业家,那这就需要熟知法律规定。那什么是一人有限公司的责任,一人有限公司的责任法律又是怎么规定的以及注意事项... 时间:2022-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