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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断工龄,改制买断工龄的职工多大退休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0-29 17:21:05

@话题大发明家

有人在头条提问:

“公司改制建议买断工龄,快退休的人买的多,合理吗?”

2000年代是我国统一实行企业改制的年份。除有些公司,例如烟草公司、盐业公司等垄断国企没有改制外,其它公司都实行了改制。当然一些工厂也属于企业,应该都属于改制之列。

企业改制一般是实行的整体改制,就是把国有资产卖给私人,由于当时有些企业个头太大,也就是说企业总资产很多,价值很高,这种企业一般需要安置的职工也很多,要想找一个老板把这么大的企业买下来,一般很难找到合适的人选。但是,改制是全国统一的行为,时间不会等人,有些地方政府为了一刀切地完成任务,出台了售卖企业的政策:企业实行优先卖给原法人的政策,并且对原法人有优惠待遇。

什么优惠待遇呢?就是原法人可以占有40%的股权,其它由职工参股。这样一来由于原法人掌握了售和买的主动权,加上当时是一刀切地快速于几年内完成改制,各地政府成立的国有企业改制领导小组办公室,是一个临时机构,工作了三四年机构就撤消了。

这样一来,大部分企业通过改制后,原国有资产被原法人代表低价收购了。很多原法人手中是没有购买国有资产的本钱的。为什么最终国有资产却被以他为主的购买者买到手了呢?这个很简单,也是很多人心知肚明的事,首先改制腐败这里不谈。仅就当时的形势,一下子就一刀切地改制那么多的国企,而且众多的集体企业参照执行,时间紧任务重,改制行为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也可以说没有太多的经验。改革文件中除原法人占40%股权外,没有资金的,先改制建立股份制公司后,再赚来资金进行购买,有的地方政府还支持通过银行大额贷款给原法人购买国企。

由于办法灵活,很多原法人为了买到企业都是空手套白狼,因此采取做假账,瞒报固定资产,有的贿赂评估公司,在固定资产的评估上做手脚和串通公司会计内部造假账相结合。有的把改制上报中的债务扩大,企业固定资产减少,有的去掉了应收款账,采取各种手法等等,这些这对于熟知企业内部情况的原法人,要把国资卖给以自己为主的私有企业,那真是得心应手的事。因此很多盈利公司,而且人人都知道很赚钱的公司,都会被上报为亏损企业改制,因为公司不亏损是不能改制的。有的公司即使一时不能批准通过改制,最终总有办法弄成“资不抵债”,最后使企业完成改制,只不过是拖一两年时间而已。

另外,在改制时职工的安置方面,改制时不是企业盈利的公司安置费用就确定的高,而且只要是改制企业,买断职工的买断费都很低。内退职工的内退工资也很低,一般是当年社平1000多,但内退工资只300多,而且十年不涨,因此人们把内退工资不称内退工资,而戏称为生活补贴。

社保也买最低的60%,医保也不按规定买门诊医保等。为什么有些公司富的流油经过一翻操作假改制了,而对买断工龄费用却出的很低?这是有原因的。一是法人压低安置费节省下来的钱归自己,

二是改制企业规定是亏损企业才能改制,你公司改制安置费比别人高,不是露陷了吗?定高了,上面也不会批。因此一般买断工龄费用是以职工工龄长短定高低的,而且定的很低。

那时的改制安置按政策30年工龄和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就内退了,哪来买断之说?20~29年工龄的买断费一般1万多元不到2万,20年以下工龄一般几千元钱就买断了。如果你嫌少不签字不买断是没有用的,因为你不签字不领买断费,没有人承认你还是国企职工,一样会下岗,一样会无人管你,不同的是你没有下岗失业证,不能再就业,而且还没有失业费。

公司改制建议买断工龄,快退休的人买的多,合理吗?

这个提问看来不是2000年代国家一刀切的国企改制行为。因为当时的国企和集体企业的改制,不是建议你买断工龄,而是没有30年工龄和距退休年龄5年之外的人员必须买断。

改制是企业体制的改变,原企业体制是国有制改变成私有制,即国有企业改为私有企业,人员不是划给私企,而是先让你失业,后看人家私企要不要你,一般下岗职工私企是不要的,因为与其要你4o5o人员不如新招2o几岁的大学生,就是年轻农民工也比年纪大的下岗职工强。

至于临退休还买断,并且买断费拿的高,这种公司改制,只能出在当下的公司改制,虽然不清楚现在改制政策,但从合理性上讲,快退休的人买断费定的高也是合情合理的,因在原企业工龄长,工龄长则贡献大当然买断费多。至于拿了一大笔买断费后马上退休,又去拿国家的养老金,这是两码事。买断费是论贡献分改制企业家产,养老金是单位与个人共同缴费后社保局给的钱,不能因快退休了就不拿买断费了。这就是当下改制与二十年前国企改制不同的地方。

因此原国企改制退休、内退、下岗的改制企业职工是最受苦受难的一代人,他们在职工资低,改制安置费少,下岗后年老体弱收入低下,还要承担高于职工缴费比例的养老金缴费费用,(即花多的钱买少的指数拿低的养老金),没有人来为他们呜不平,没有人来反思过去二十年前改制的过错,这些原改制退休、内退、买断工龄的职工,与现在的机关事业单位、新国企人员的养老金待遇比是很低的,制定的计算规则也是不合理的。这类人群的低养老金是不是人为造成的,应不应该享受同类人员同等待遇。是应该被有关部门提上议事日程,还是置若罔闻,不闻不问。

目前自媒体上有些既得利益的人,把对于原国企改制人员养老金不合理,有人在媒体上说实话称为“工闹”,我们说,反咉医疗改革不合理称“医闹”,反映改制职工养老金不合理称“工闹”,为什么没有设及公务员和事业人员的“公闹”和“事闹”?这说明只有不合理的地方人们才会去讲道理,去讲道理难道是“闹”吗?只有通过讲道理才能以理服人,才会让有关部门予以重视并加以改正。


公司改制建议买断工龄,快退休的人买的多,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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