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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律师事务所律师函,男子殡仪馆迎娶亡妻 一年后却收到丈母娘律师函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0-26 07:05:08

2019年

一场特殊的婚礼曾吸引

广大网友的关注与祝福

事件回顾:大连男子徐世南和妻子杨柳在2013年领取了结婚证,但还没等到两人举办婚礼,杨柳便被查出患了乳腺癌。夫妻两人共同抗癌数年后,杨柳还是去世了。在殡仪馆,徐世南为去世的妻子守灵7天,为其补办了一场粉色婚礼。

小伙殡仪馆内迎娶亡妻,看哭网友!一年后,丈母娘发出律师函

图源网络

妻子去世后,徐世南特地注册网络视频账号,将亡妻的相关视频公之于众。杨柳的母亲同样关注着这些视频,心痛不已,希望下架相关视频,让女儿得以安息。

近日,徐世南与岳母之间的纷争,在网络上引发热议。

殡仪馆里办特殊婚礼

时间回到19年10月20日,那天在大连殡仪馆内,杨柳穿着一身洁白的婚纱,被169盆来自全国网友赠送的鲜花围绕。告别大厅中,两个投影仪滚动播放着她生前美丽的照片。

小伙殡仪馆内迎娶亡妻,看哭网友!一年后,丈母娘发出律师函

图源网络

杨柳的母亲唐女士告诉记者,杨柳与女婿徐世南最初通过网络相识。“他们在一起分分合合很多次,当时女儿上班,女婿沉迷网络。”但两人一直没有彻底分开,女儿到了适婚年龄,唐女士见他们还有感情,最终同意了这门亲事。

2013年8月13日,两人领证,但没有举办婚礼。

2014年,杨柳被查出乳腺癌,手术后身体渐好。

4年后,杨柳乳腺癌复发,癌细胞迅速扩散。

“我自己也患有癌症,女儿癌症复发后,她也没有告诉我。”唐女士说。当她再次见到女儿时,女儿已经病危。

唐女士说,告别仪式当天,她才发现那是一场给女儿补办的婚礼。“我不知道他还请来了媒体记者。”

小伙殡仪馆内迎娶亡妻,看哭网友!一年后,丈母娘发出律师函

图源网络

岳母要求下架亡女视频

如今距离杨柳去世,已过去了一年又三个多月。可让唐女士一直无法安心的是,女儿的骨灰,至今还存放在殡仪馆内未能下葬。

小伙殡仪馆内迎娶亡妻,看哭网友!一年后,丈母娘发出律师函

图源网络

“我曾经想给女儿下葬,但徐世南不准,连去殡仪馆看女儿骨灰的机会都没有。”唐女士说,中国人讲究人去世后入土为安,这也成为她的一块心病。

半个多月前,唐女士的邻居告诉她,网络上有不少杨柳生前的视频,“他有几个微信号,有一个专门发与女儿相关的视频,婚礼的视频还特意置顶。”唐女士说,对于女婿的这一做法,她十分不理解。

为了让徐世南下架相关视频,目前唐女士已通过法律途径,委托律师向徐世南寄了一份律师函。

女婿解释只为怀念和鼓励

记者联系到徐世南,他称妻子杨柳去世后,自己一直想念着她,所以在网络平台发布与妻子相关的视频,在社交平台上也分享了不少关于他本人生活的视频。

小伙殡仪馆内迎娶亡妻,看哭网友!一年后,丈母娘发出律师函

如今,徐世南开通的视频账号,已获得34.7万网友关注,发布114条视频,累计获赞量达377.9万。

徐世南称,“杨柳手术后的两年,经历了8次化疗,32次放疗,一年的靶向治疗。”杨柳生前曾在网上分享积极向上的抗癌经历,还被网友们称之为“抗癌小明星”,鼓舞过不少癌症病人。

半个多月前,他收到了岳母唐女士发来的律师函。徐世南表示,将妻子生前的视频上传到网络,一是为了怀念妻子,二是为了鼓励更多的癌症病人。“我没有炒作,也没有违法,我不会下架相关视频。”

律师表示视频涉嫌侵权

万商天勤(武汉)律师事务所吴良涛律师认为,杨柳虽已去世,但她的名誉权若被侵害,亲属仍有权维护。网上传播视频,更多侵害的是肖像权,是否涉及隐私权和名誉权,要看视频的具体内容。

浙江融哲律师事务所王雯律师认为,杨柳母亲有权要求视频发布者下架相关视频。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因下列侵权行为遭受精神痛苦,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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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网络

徐世南的做法

也让网友议论纷纷

有人认为他是在过度消费逝者

也有网友觉得

这是一种表达思念的方式

是炒作还是真爱?

坊友们对此怎么看?

来源: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华商报、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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