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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款举报电话,小区占用公共区域举报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0-24 10:28:08

近段时间以来,省住建厅和市房管局持续开展物业服务企业侵占住宅小区业主公共收益“点题整治”专项行动。14日,记者从省住建厅和市房管局获悉,针对此次专项行动具体内容、物业企业要如何自查自纠、业主如何举报物业企业违规行为等市民关注焦点,相关部门作了集中回应,并公布了举报电话和邮箱。

“很多市民不了解,小区业主公共收益其实包含很多方面。作为业主,有必要对此详细了解,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市房管局相关工作人员说,住宅小区业主公共收益主要包括以下方面:楼道、屋面、电梯、外墙、道闸等广告费;公共场地、公共道路的车辆停放场地使用费;自助售卖机、快递柜等进场费;通信基站等设备占地费;属于全体业主的会所、幼儿园、游泳池(馆)、健身室(馆)、物业服务用房、架空层等公建配套用房或公共场地的租金收入。

“点题整治”专项行动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要在住宅小区大门、楼栋出入口、公告栏等醒目位置张贴专项整治宣传海报(保留到12月底),有条件的地方悬挂宣传横幅。物业服务企业要将专项整治自查自纠结果在住宅小区公告栏、楼道、电梯口等醒目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0日),并通过业主微信群、短信等方式告知业主。物业服务企业要在每季度第一个月的月底前,将上一季度公共收益收支情况在住宅小区公告栏、楼道、电梯口等醒目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0日),并通过业主微信群、短信等方式告知业主。公示第四季度公共收益收支情况时,要一并公示该年度公共收益收支情况。

为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监督,相关部门欢迎市民监督举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举报电话为0591-87613785;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举报电话为12345、0591-87512992,举报邮箱为fzfgjwyc@ 126.com。

(福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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