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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州离婚咨询律师电话,关于离婚诉讼中彩礼是否返还的问题有哪些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0-21 05:32:06
关于离婚诉讼中彩礼是否返还的问题

首先,我们先弄清楚彩礼的认定,彩礼是一对夫妻在结婚前依据当地的风俗习惯,综合考虑给付女方的财物,其中不限定给付的财物形态必须为礼金,但给付对象必须为女方。

其次,我们要弄清楚哪些属于彩礼的范围之内,彩礼是男方以结婚为目的,在结婚前或者结婚时按照当地习俗给付女方的较大数额的金钱及其他财物,包括男方家庭按习俗给付女方的金钱、动产等有形财物,也包括有价证券等无形状态的财产权利。男女双方在筹备婚礼过程中为款待、宴请亲友所支出的费用,属于共同支出的消费性费用,接受的一方并未实际取得,不属于彩礼范畴,故不得要求返还。至于恋爱期间为表达感情而馈赠对方的小额财物,属赠与关系,更加不在彩礼之列。

最后,彩礼什么情况才会返还,2004年4月1日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此条件的规定,标志着人民法院正式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于彩礼纠纷问题如何处理作出明确规定。

具体彩礼返还的多少,因为现行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在确定返还的数额时一般要根据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有无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彩礼数额的大小、哪方提出解除婚约等情况,酌情确定返还的比例

,而且接受彩礼一方提出解除婚约的返还比例会高于给付彩礼一方提出解除婚姻的返还比例。所以,你不要有过高的心理预期,彩礼毕竟不是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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