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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护律师能带几个手机,广州借力科技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大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0-21 02:14:05

正义网电(记者钟亚雅 通讯员熊焕)“张律师您好,我是李某案件的经办检察官,现在请你就该案发表意见。”近日,在电脑屏幕前,广东省广州市检察院的一名检察官通过“广州微检察”小程序与律师进行了远程视频交流,而律师只要通过手机,足不出户就能与检察官交换辩护代理意见,交流内容全程留痕。

“广州作为国家重要中心城市,地域跨度较大,办理司法业务的律师来自全国各地。”日前,在广州市召开的律师职业权利保障工作座谈会上,广州市检察院检察长欧名宇介绍,“广州检察机关从供给侧为律师执业提供更多务实、优质、高效的检察服务,实现‘让律师少跑腿、数据多跑路’。”

据悉,2018年11月,广州市检察院集约化综合服务平台正式启用运行。该平台集成辩护代理业务申请、远程听取意见、案件程序性信息推送和法律文书、重要案件信息公开等功能,依托检务公开微平台和广州检察手机App,律师和当事人可以随时随地通过手机完成阅卷申请、材料提交、意见听取和信息接收等业务,足不出户“零距离”享受掌上服务。该平台启用一个多月的时间,已网上受理各类辩护代理业务1189人次,特别是新增的异地阅卷申请、邮寄材料反馈等项目,为律师提供了更大的便利,倍受广大律师好评。

2018年初,广州市检察院上线试运行远程听取意见系统微信小程序,经过数次优化升级,如今的远程听取意见系统搭载了语音文字转换、自动生成听取意见笔录和电子签名存档等功能,只要提前预约好时间、完成小程序上的身份识别,律师就不再受地域、时空的限制,可以“面对面”与检察官交换辩护代理意见。

“广州市检察机关每年接待律师工作量高达10万人次以上,完全依靠人工来完成是不现实的,”广州市检察院案管中心主任沈万军介绍,“因此,我们通过推动‘智慧案管’项目,把实现律师接待智能化作为重要支撑,推行当面、书面和视频相结合的新型听取意见模式,从而营造更加便利的律师接待软环境。”

在广州市检察院律师接待中心,记者采访到了曾使用远程听取意见系统的广州金鹏律师事务所律师钟浩荣:“这个系统降低了律师与检察官之间的沟通成本,通过即时生成的电子笔录、检察官签名,我就可以更迅速地拿到听取意见回执,向当事人反馈工作进度,让辩护工作可量化、可视化,拉近了我们律师和检察官以及当事人之间的距离。”

在远程听取意见系统之外,最受律师关注的当属摆放在电子阅卷室的自助阅卷一体机。据沈万军介绍,该一体机具备人脸识别、二维码识别等多重智能身份认证,律师只需几分钟就能拿到刻录有电子卷宗的光盘,不再需要费时费力地摘抄、复印、拍照。广州市检察院还在一体机上搭建了异地阅卷功能,律师只需就近选择一台自助阅卷一体机,就能在“家门口”完成广州市检察机关办理案件的阅卷工作。

“这些功能不仅缩短了阅卷流程,还节省了时间成本和交通成本,扩大了律师代理诉讼活动的范围。”广州市律师协会会长邢益强说,广州市检察院的举措对于律师而言,都是“实实在在的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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