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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票据律师团队地址,农行39亿票据案件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0-20 12:57:04

5月27日,裁判文书网披露的一则判决书显示,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萧山瓜沥小微企业专营支行(下称民泰银行瓜沥支行)原副行长倪科峰利用民泰银行瓜沥支行名义将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并转让,骗取下手银行票据贴现款共计44亿元,造成实际损失25亿元。

判决书显示,倪科峰等人利用自己实际控制的杭州锦瑞传公司进行票据诈骗,骗取银行资金13.636亿余元归自己使用,造成经济损失9.424亿元;帮光大国际建设工程总公司、天津冶金集团轧三钢铁有限公司和天津冶金集团轧一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从银行骗取贴现款合计29.203亿余元,所骗取的银行资金由三家公司支配、使用,倪科峰等人从中获取巨额好处,造成经济损失14亿元。倪科峰违法所得11.0093亿元。最终,倪科峰因票据诈骗罪、骗取贷款罪等被判无期徒刑。

倪科峰出生于1981年,浙江省杭州市人。2013年7月17日,倪科峰被任命为民泰银行瓜沥支行副行长(主持工作)。2015年3月18日,倪科峰被撤职,同年11月12日被开除。2018年8月8日因犯违法发放贷款罪被萧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15万元。2018年10月22日被解回再审。

民间高利借贷欠下数千万债务

在被调离民泰银行瓜沥支行副行长岗位后,倪科峰仍假冒民泰银行瓜沥支行负责人身份出面与开票企业、相关银行等人员开展商票业务工作。

裁判文书显示,2015年1月至2015年8月,倪科峰伙同洪某、鲁某等人,使用空壳公司虚构贸易背景、签发无资金保证的商业承兑汇票或使用其他公司出具的商业承兑汇票,并用伪造的银行业务文件与公章通过背书对汇票进行变造,利用民泰银行瓜沥支行名义将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并转让。

据裁判文书,2013年年底,倪科峰在贷款过程中和涉案人洪某结识。倪科峰为洪某贷款提供了一些帮助,洪某也帮倪科峰向别人借了数百万元资金。2014年7月左右,做汇票贴现和银行转贷业务的涉案人鲁某认识了洪某,鲁某通过洪某介绍认识了倪科峰。

在银行任职期间,倪科峰还从事民间高利借贷。2014年8月左右,因出借的款项无法收回而背负数千万元债务。

方某经营浙江宏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鲁某的介绍下认识了倪科峰,帮倪科峰打理“赃款”。方某证言显示,倪科峰与鲁某之间有巨额资金往来。自2014年11月开始,倪科峰资金紧张,陆续向方某借了二三千万元。此外,方某知道倪科峰还有其他二三千万元的民间债务。

通过票据诈骗近14亿元

2015年1月,倪科峰伙同洪某、鲁某及其他中介人员,利用其实际控制的杭州锦瑞传贸易有限公司作为付款人、杭州方某贸易有限公司作为收款人,签发无真实贸易、无资金保证的商业承兑汇票4张,金额共计3亿元;再利用其民泰银行瓜沥支行负责人身份,使用伪造的业务材料、票据业务用章,以民泰银行瓜沥支行的名义贴现并同时层层转贴现给恒丰银行福州分行、中国民生银行常州支行等后手银行,骗取贴现款2.9069亿余元。上述贴现款除支付给鲁某、洪某及其他中介人员好处费6000余万元外,被倪科峰实际使用2.3亿余元,倪科峰主要用于归还高利贷等。同年7月,倪科峰资金不足,无法兑付到期汇票,通过鲁某借得2亿元用于兑付该3亿元汇票。

2015年8月,倪科峰为归还前期债务,伙同鲁某等人,再次利用杭州锦瑞传公司作为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商业承兑汇票20张(金额共计11亿元),并以冒充的民泰银行瓜沥支行负责人身份、伪造的民泰银行瓜沥支行基础材料、票据业务用章等为上述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并促成后手银行间的票据转贴现业务,最终骗得票据款10.7亿余元,造成出资行兴业银行莆田分行损失9.424亿元。

帮企业从银行骗取贴现款近30亿元,收取巨额好处费

2015年4月至同年6月,倪科峰多次伙同洪某及其他中介人员,先由中介人员联系急需融资的公司,由该公司作为付款人,签发无真实贸易背景的商业承兑汇票给关联企业,再由倪科峰使用伪造的银行业务资料、业务用章,冒充民泰银行瓜沥支行负责人,以民泰银行瓜沥支行的名义贴现并同时层层转贴现给多家后手银行,骗取汇票贴现款,转入开票公司控制的银行账户。开票公司收到贴现款后,除支付巨额好处费给包括倪科峰在内的中介人员外,占有使用绝大部分汇票贴现款。

其中,与光大国际建设工程总公司(简称光大国际公司)的合作,让倪科峰赚取了巨额好处费。

2015年4月,光大国际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经中介人员联系到倪科峰。倪科峰冒充民泰银行瓜沥支行负责人,以民泰银行瓜沥支行名义贴现,同时在中介人员的撮合下层层转贴现给九江农村商业银行、河北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宁波分行等后手银行,骗取贴现款4.8501亿余元。光大国际公司收到上述汇票贴现款后,以融资服务费名义支付中介费3001万余元,其中倪科峰分得701万余元。

2015年5月,光大国际公司决定继续采用上述方式融资。经协商,光大国际公司同意分别于2015年5月、6月签发5亿元商业承兑汇票,各出借1.5亿元贴现款给倪科峰。5月29日,光大国际公司签发给华夏金石公司10张商业承兑汇票,金额合计5亿元。同日,倪科峰等人采用上述手段为该5亿元汇票贴现并同时层层转贴现给自贡市商业银行、民生银行宁波分行、兴业银行成都分行等后手银行,骗取贴现款4.8689亿余元。光大国际公司收到上述贴现款后,于同日转账给倪科峰1.5亿元、以融资服务费名义支付中介费2000余万元。

2015年6月16日,光大国际公司签发给华夏金石公司10张商业承兑汇票,金额合计5亿元。次日,倪科峰等人采用上述手段为该5亿元汇票贴现并同时层层转贴现给阿拉善农村商业银行、河北银行和民生银行宁波分行等后手银行,骗取贴现款4.8736亿余元。光大国际公司收到上述汇票贴现款后,转账给倪科峰1.5亿元,以融资服务费名义支付中介费2000余万元。倪科峰收到1.5亿元后,于同日转账给中介人员668万余元,转账给光大国际公司381万余元借款利息。案发前,倪科峰未归还该1.5亿元,光大国际公司已兑付该笔汇票贴现款。

2015年5月,天津冶金集团轧三钢铁有限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经中介人员介绍联系到了倪科峰。倪科峰用相同犯罪手段为该公司骗取贴现款4.861亿余元,自己分得701万余元好处费。2015年6月,天津冶金集团轧一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也是因为资金周转困难经中介人员联系到倪科峰,倪科峰再次使用相同犯罪手段分得500万元,倪科峰贴现过程中,民生银行宁波分行将该10亿元商业承兑汇票转卖给兴业银行成都分行。案发前,天津轧一钢铁公司仅兑付5000万元,造成兴业银行成都分行损失9.5亿元。

被判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被告人倪科峰对指控的事实基本无异议,但他提出,他是以票据的形式为企业做融资业务,发放贷款,与杭州锦瑞传公司有关的票据业务是为自己和鲁某融资,与光大国际建设工程总公司、天津冶金集团轧三钢铁有限公司和天津冶金集团轧一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有关的票据业务则是为国有企业融资,都是想归还资金的,并无骗取银行资金的目的,请求法院依法准确认定其所触犯的罪名。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倪科峰为归还巨额债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他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商业承兑汇票,利用或假冒银行负责人身份,使用私刻的银行印章予以贴现,再转贴现给出资银行,骗取银行资金,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票据诈骗罪。倪科峰为谋取巨额好处费,结伙他人使用私刻的银行签章及假借民泰银行瓜沥支行名义贴现无真实贸易的商业承兑汇票再转贴现给后手银行,骗取银行资金给出票企业使用,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骗取贷款罪。

最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如下判决,被告人倪科峰犯票据诈骗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骗取贷款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30万元;与前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判处的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杭州市公安局查封的坐落于杭州市萧山区的商品房和冻结的方某名下银行卡(卡号62×××48)内的存款及孳息予以追缴,按比例发还被害单位。责令被告人倪科峰以违法所得为限继续退赔,按比例发还被害单位。洪某和鲁某均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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