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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律师信函格式,全国律师协作联盟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0-20 12:22:08

新华社广州12月8日电(记者白阳、徐弘毅)8日下午,“一带一路”律师联盟(the Belt and Road International Lawyers Association)在广州宣布成立。这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发起成立、在我国登记注册的第一个国际性律师组织。

依据《“一带一路”律师联盟章程》,“一带一路”律师联盟是由我国律协发起,“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的律师协会、法律机构等组织以及律师个人自愿结成的非政府、非营利性的国际性专业组织。联盟以促进“一带一路”有关国家和地区律师及律师组织间的交流与合作为目标,推动涉外法律服务发展,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支持,遵守登记地国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联盟总部及秘书处设在北京,联盟的官方语言为中文和英文。

当天举行的联盟第一届会员大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联盟第一届理事会和联盟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根据选举结果,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长王俊峰当选“一带一路”律师联盟首任主席,来自新加坡、印度、中国、韩国等国律师协会的有关负责人当选联盟副主席。

王俊峰在新闻通气会上介绍,为不断拓展“一带一路”法律服务的深度和广度,构建法律服务国际交流平台,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决定发起成立“一带一路”律师联盟。联盟筹备工作自2017年5月启动以来,得到了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以及“一带一路”相关国家和地区的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法律机构以及律师个人的积极响应。联盟创始会员有85个,包括来自36个国家和地区的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法律机构和律师个人。

王俊峰表示,联盟接下来将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一是积极发展联盟会员,不断壮大联盟的“朋友圈”;二是构建常态化法律服务网络,不断扩大联盟的国际影响力;三是与“一带一路”相关组织和其他国际律师组织建立沟通协调机制,积极开展国际律师交流合作活动;四是加强联盟自身建设,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国际律师组织运作机制和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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