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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宝给寄律师函了吗,账户被他人盗用涉嫌诈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0-19 22:14:10

将打击锋芒对准侵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违法犯罪,丰顺公安以严打高压态势不断推动“百日行动”向纵深开展。经缜密侦查,8月13日,丰顺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联合潭江派出所,前往深圳市龙岗区在当地警方的协助下将涉嫌诈骗、盗窃犯罪嫌疑人廖某宁抓获归案。

男子窃取他人账号借贷被抓,警方深挖发现其还假扮女性施诈

此前,潭江镇的张先生收到浙江寄来的一份律师函,上面写着自己通过支付宝的花呗、借呗贷款了10余万,可是自己从来没有在支付宝上借贷过,一头雾水的张先生选择了报警求助。在民警的协助下,通过查看记录等,证实了系廖某宁在两年前帮助张先生下载开通支付宝,用于网购。由于张先生不懂得操作,便让廖某宁一手操作自己的支付宝,留下隐患。

8月13日,犯罪嫌疑人廖某宁被抓获归案。据嫌疑人廖某宁供述,2020年5月,其以支付宝买东西更优惠为由,“热心”帮助张先生开通支付宝用于网购,开通支付宝后,发现张先生借呗的额度有10万元,便起了贼心。利用张先生对其的信任,记住支付宝账号密码后,廖某宁通过自己手机登录支付宝软件,并把收取验证码的手机号修改为自己的手机号,需要人脸识别验证时,便编造各种借口让张先生通过人脸识别,进而将10万元贷出,用于日常花销。

经民警审讯深挖,廖某宁还供述了另一起以介绍女朋友为名骗取他人钱财的诈骗犯罪。

2020年6月,犯罪嫌疑人廖某宁将自己的另一个微信号包装成一名女性“小宁子”,介绍给其朋友廖先生做女朋友。为了让虚构的女性身份获得廖先生信任,廖某宁时常在网络下载一些女主播照片、视频转发在“小宁子”的微信朋友圈。两人“热恋”一段时间后,“小宁子”便开始编造各种借口骗取金钱,共骗取廖先生3万余元,用于日常花销。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廖某宁作出刑事拘留,案件仍在审理中。

警方提醒:日常需妥善保管微信、支付宝等网上支付平台的密码,如不慎泄露要及时更改,避免造成财产损失。此外,网上婚恋交友需谨慎,对屡屡索要微信红包、转账等涉及金钱交易的,不要被对方的花言巧语所蒙蔽,被感情冲昏头脑,务必核实对方的身份,提高警惕,谨防甜言蜜语背后的陷阱。

【全媒体记者】黄韬炜

【通讯员】丰公宣

【作者】 黄韬炜

【来源】 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南方+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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