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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高飞律师电话,股票造谣案件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0-19 12:32:08

谣言导致股价暴涨暴跌,A股市场出现首例投资者向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行为人索赔的司法案例。

本报讯(记者蒲付强 金喆 陈星)

这起案例中的标的,是近期因虚假消息引发暴跌的医药蓝筹股长春高新。从8月18日起的一个月内,长春高新股价跌去27%,市值蒸发250亿元。

《每日经济新闻》发布《利用虚假集采政策做空长春高新牟利,融券空头暴增10倍,投资者惨亏呼吁严查》报道,在长春高新的投资者论坛上,呼吁监管机构严查、上市公司介入、法律途径索赔的发文达上百条。

长期关注证券市场的高飞律师注意到了这些声音。他所在的上海文飞永律师事务所公开征集符合条件的长春高新投资者,向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人进行索赔。

征集方案显示,“华招医药网”、“药闻康策”等编造、传播虚假信息,导致长春高新股票价格放量大跌的严重后果,扰乱了证券市场,给投资者造成了严重损失,应当依法向遭受损失的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

高飞律师表示,我国证券市场经历了三十年的发展,随着《证券法》《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颁布及不断修订,与中小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法律制度日趋完善。

此外,2019年新修订的《证券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

“在这个信息大爆炸的时代,我们希望能够率先迈出第一步,维护证券市场信息的发布与传播秩序,敦促自媒体有关人员对其发布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高飞强调。

值得一提的是,本次维权系A股市场投资者因虚假信息遭受损失而对编造、传播虚假信息的行为人提起诉讼进行索赔,直接受害者为上市公司的股东而非上市公司自身,未检索到可参考的类似案例。这也意味着,如果本次能够征集到投资者并顺利立案,该案件将成为A股市场首个因虚假信息遭受损失而索赔的案例。

高飞认为,本次诉讼是《证券法》第五十六条在虚假信息引起的投资者索赔方面的首次司法应用。如胜诉,资本市场投资者特别是众多散户则又多了一层司法保障。截至9月底,已有1336人报名参与诉讼。

记者了解到,在律师积极推进司法程序的同时,发布虚假信息的相关方表示监管部门已经介入。此外,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孙念瑞指出,在打击资本市场上编造、传播虚假信息行为方面,投资者提出赔偿这是一个新的突破。

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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