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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管理制度是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0-18 05:4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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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目的

为了认识和了解与公司生产活动有关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方,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特制订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对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评审、更新。

3 职责

(1)EHS部负责与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要求的获取、识别和其它各部门相关法律、法规的更新;

(2)各部门将获取的最新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等及时传递给EHS部;

(3)EHS部负责确认法律及其它要求的适用性。

4 控制程序

4.1 识别与获取途径

(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通过官方网站、行业报刊、数据库和中介服务机构、媒体及上级有关部门等渠道获取;

(2)地方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从各级地方安全监督管理局网站获取。

4.2适用性评审与更新

(1)各部门将获取收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汇总交到EHS部,由EHS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筛选,确定后填写《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交由总经理审核;

(2)EHS部将收集到的并经总经理审核批准的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中的具体适用内容传达给相关部门;

(3)当现行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它要求更新时,EHS部要及时更新,并重新填写《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并重新由总经理核准。

4.3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管理

(1)对获取和核准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它要求由EHS部妥善保管,建立清单,并负责跟踪其变化;

(2)EHS部将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它要求及时转发到本公司有关部门,对过期或作废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它要求的文件及时收回,并按照有关文件销毁程序进行管理;

(3)各部门随时关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更新,每半年由EHS部对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进行定期获取。如发现更新应及时通知EHS部重新获取新的法律、法规,以及时更换,保持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它要求文件为有效版本。

5 附则

(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由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相关记录

《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获取记录表》

《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

《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清单发放记录表》

《法律法规培训考核记录表》

《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定期更新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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