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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45条规定最新,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后为什么不能逃跑了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0-04 16:46:10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曾经的奢侈品汽车现在已经“飞入寻常百姓家”了。据公安部统计,截至2021年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到了3.95亿辆,其中汽车3.02亿辆;机动车驾驶人数量达4.81亿人,其中汽车驾驶人达4.44亿人。在如此庞大的汽车和驾驶员数量下,每年交通事故发生的数量也是相当惊人,2018年至2020年每年发生交通事故都在20万起以上,造成了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笔者在处理涉及机动车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案件或者刑事辩护案件中,会发现经常有驾驶人在发生事故后逃跑了,本来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的要被判刑,本来可以少赔钱的要多赔钱,可以说是“一跑成千古恨”。为什么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后不能逃跑呢?因为交警部门会将驾驶人的逃跑行为认定为逃逸,判定其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而是否构成刑事犯罪、赔偿数额多大,都直接与所负责任挂钩。


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后为什么不能逃跑?

那么,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到底有哪些具体后果呢。


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后为什么不能逃跑?

第一,会受到罚款和拘留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第二,在划分责任的时候会被判定为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导致赔偿责任加大。根据《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了逃避法律追究,驾驶车辆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交通事故现场的,逃逸的当事人应当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也就是说,即使对方当事人本来也有责任,但因为自己的逃逸行为,导致全部责任落到了自己身上,而责任大自然就赔得多了。

第三,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具有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情形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在没有逃逸的情况下,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一般是不用承担刑事责任的。

第四,承担刑事责任的后果加重。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如果没有逃逸行为,可能是三年以下的法定刑,但加上逃逸行为,可能就加重到三年以上甚至七年以上的法定刑。


发生机动车交通事故后为什么不能逃跑?

从上面的法律规定来看,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是百害无一利的。因此驾驶人在发生事故后,不要慌张和恐惧,马上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处理;如果有人员受伤,则在第一时间组织抢救工作和拨打急救电话,这样即使造成人员死亡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也会被司法机关认定为有自首情节,可以得到从轻或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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