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版纳刑事律师咨询,西双版纳州扫黑除恶 通报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0-04 06:47:07

为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严处犯罪行为,维护社会安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给在逃人员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西双版纳州公安局督促以下在逃人员尽快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争取法律宽大处理。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关于敦促涉黑涉恶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邵晓军,男,汉族,37岁,户籍地:浙江省富阳市高桥镇人。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关于敦促涉黑涉恶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卢静,男,汉族,31岁,户籍地:浙江省温岭市泽国镇人。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关于敦促涉黑涉恶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杨凯仑,男,汉族,24岁,户籍地: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人。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关于敦促涉黑涉恶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陈取义,男,汉族,24岁,户籍地:云南省曲靖市会泽县人。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关于敦促涉黑涉恶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李佳骏,男,汉族,27岁,户籍地: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人。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关于敦促涉黑涉恶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赵志林,男,汉族,37岁,户籍地:云南省宣威市人。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关于敦促涉黑涉恶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邓卫杰,男,汉族,31岁,户籍地:湖南省祁东县人。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关于敦促涉黑涉恶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闫武星,男,汉族,29岁,户籍地:金井乡人。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关于敦促涉黑涉恶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郭艳平,女,汉族,56岁,户籍地:安邑人。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关于敦促涉黑涉恶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曾定斌,男,汉族,32岁,户籍地: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人。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关于敦促涉黑涉恶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匡湘滇,男,汉族,31岁,户籍地:湖南省祁东县人。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关于敦促涉黑涉恶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刘永红,男,汉族,40岁,户籍地:湖南省祁东县人。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关于敦促涉黑涉恶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谢哲,男,汉族,27岁,户籍地:湖南省祁东县人。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关于敦促涉黑涉恶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王如意,男,汉族,31岁,户籍地:湖南省祁东县人。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关于敦促涉黑涉恶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彭华,男,汉族,36岁,户籍地: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人。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关于敦促涉黑涉恶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向秀成,男,汉族,51岁,户籍地: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勐腊县人。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关于敦促涉黑涉恶在逃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

王静,男,汉族,28岁,户籍地:湖南省祁东县人。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有关线索,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活动。对协助缉捕有功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依照《云南省公安机关群众举报黑恶势力犯罪奖励办法》给予奖励,并予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691-2167110

来信地址: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景德路13号西双版纳州公安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

举报联系人:刘警官13608787368、李警官13887938357


西双版纳州公安局

2019年12月5日


来源:西双版纳州公安局扫黑办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