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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的分类,质量事故是如何分类的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0-03 22:10:11
质量事故是如何分类的?

质量事故是指一个物体不能满足使用要求和使用程度,而造成经济损失,人员伤亡,或者其他损失的意外情况。在新闻报道里面我们经常会看到相关质量事故的报道,那质量事故是如何分类的呢?天纵鉴定(SKYLABS)今天就和大家讲讲质量事故的分类问题。

一般说来,质量事故目前有两种分类方法:

一、分为三类质量事故即一般质量事故,严重质量事故和重大质量事故

1)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

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

b、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2)严重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事故

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

b、严重影响使用工程或工程接否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

c、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3)重大质量事故:凡具备下类条件之一者为重大事故,属建设工程重大事故范畴。

a、工程倒塌或报废;

b、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重伤3人以上;

c、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二、分为四类质量事故即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分析质量事故造成的原因是一个相对专业的调查过程,比较常见产生质量事故的原因包括有设计差错、设备失效、制造过程不合适、物料不合格、监管不力以及环境变化等各种原因。具体是哪种原因造成的事故,往往需要第三方的质量鉴定机构参与调查才能确定产品出现质量问题的环节,进而确定损害责任主体,为追究责任者提供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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