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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地区刑事律师报价明细,合肥市公安局2021年第二批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0-03 21:29:05





根据工作需要,合肥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00名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本次共招聘1000名市财政保障辅警,具体岗位及相应条件见《合肥市公安局2022年第三批公开招聘辅警岗位表》(附件1)。

请报考人员仔细查看岗位表中的相关条件,根据自身的专业、身体等条件合理报考岗位。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人员,且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心理健康。有较好的群众沟通能力。服从工作单位安排与分配,具有良好职业操守;

4.五官、体型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传染性疾病、残疾、口吃、重听、色盲、纹身;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至2004年8月期间出生,以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其他涉及年龄计算的以此类推);

6.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

9.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聘用)。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依据刑法被免于刑事处罚、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6.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行为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0.现役军人;

11.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

12.合肥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曾是合肥市公安机关辅警,合同期未满离职,截至报名时未满2年的(2020年8月以后);曾被合肥市公安机关聘用但未入职,截至报名时未满2年的(2020年8月以后);

13.聘用时不能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1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15.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辅警、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公安民警和在职辅警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不得报考该民警、辅警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三)岗位条件和要求中“专业”主要依据国家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等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设置。

1.考生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不可以凭专业(学业)证书、结业证书、辅修证书、毕业证书上的辅修专业报考。毕业证书上专业后面带括号,只能代表所学内容有所涉及,不能认定为专业(教育部公布的“专业指导目录”中自带括号的除外),考生只能以括号以外的专业名称报考相符合的岗位。

2.考生须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填报,如考生所学专业在教育部公布的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未出现,且招聘岗位专业要求为“XX类”或“一级学科”及类似情形的,由培养单位提供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大纲,并证明其相关性。

3.香港、澳门大学学历,须经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国外学历,要经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上述人员同时须符合公告规定及岗位要求的报考资格条件。

四、招聘程序

招聘实行考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成绩合成、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依次进行。其中:

考试分为笔试、体能测试,合成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其中笔试成绩占60%,体能测试成绩占40%。

考察采取多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对考生资格、遵纪守法、岗位匹配度等情况的综合了解,并贯穿聘用工作全过程。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登陆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报名,填报报名信息前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统一报名时间为2022年8月8日9:00至8月12日12:00,逾期不再报名。报考人员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必须于个人报名当日进行线下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缴纳笔试费用。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携带证件、材料须包括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各1份,从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式1份(报名现场自行登陆学信网查询,工作人员审核)、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上打印的《合肥市公安局2022年第三批公开招聘辅警报名表》1份、中国人民银行提供的个人征信报告(详细版)原件1份。

3.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8月8日至8月11日(每日8:30-11:30、14:00-17:00),8月12日8:30-11:30、13:00-14:00。

4.资格审查地点:庐阳区阜南路19号合肥人才大厦负一楼。

5.本次招聘岗位,报考人员只可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并需填写“是否服从调剂”,当某一岗位出现职位空缺,而与该岗位同样条件的其他岗位有多余合格考生,按照与该岗位同样条件的所有多余合格考生成绩高低依次调剂(若出现合成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照体能测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体能测试成绩相同,则由招聘单位结合考察结果研究决定取舍)。

6.持香港、澳门大学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证明;持国外学历证书的人员,还须提供国家教育部相关部门学历认证证书。

7.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审查的。

8.请考生提前14天申领“安康码”,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9.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8月12日16:00前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按规定缴纳笔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10.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可于8月16日9:00后从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自行下载并打印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

1.采取闭卷形式进行,笔试科目为《公安辅警综合知识》一科。

《公安辅警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法律基础知识(《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安徽省公安机关辅警管理条例》、语文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计算机应用基础知识、公文处理、职业能力测试等,分值为100分,时间120分钟。

2.笔试时间:2022年8月18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同时,我们将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情况,如果需要调整笔试时间,提前在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另行公告,请报名成功者予以关注,逾期者责任自负。

3.笔试结束后,将于5个工作日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公布成绩。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体能测试入围名单,入围人选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一并进入体能测试环节。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体能测试人员。

4.考生有缺考、违纪或成绩为零分、成绩无效等情况,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5.已缴费但未参加笔试的报考人员,费用不做退回。

6.体能测试入围人员,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缴纳体能测试费用打印体能测试通知书。

(三)体能测试

1.参加体能测试人员名单、时间、地点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进行公告。

2.体能测试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等文件规定组织实施。具体评分标准见附件2。

3.体能测试共设1个项目,为1000米跑(女800米跑),测评次数为1次,成绩总分为100分。

体能测试成绩计算:1000米跑(女800米跑)得分为体能测试最终得分。

4.体能测试成绩通过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进行公示。

5.考生有缺考、违纪、弃考、成绩无效等情况,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6.已缴费但未参加体能测试的报考人员,费用不做退回。

(四)成绩合成

1.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按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4的比例合成确定,在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上公布。上述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计算时分别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根据招聘计划数和报考人员考试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若出现最终成绩并列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笔试成绩相同,则按照体能测试成绩高低取舍;若体能测试成绩相同,则由招聘单位结合考察结果研究决定取舍)。

(五)体检

1.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3.体检的项目、标准主要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规定。

4.体检在三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者,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当日内决定是否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包括身高、视力、色觉、纹身等。

5.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6.体检结果在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进行公示。

(六)考察

1.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对报考人员的考察包括但不限于报名时资格审查、聘用时资格终审,并贯穿聘用工作全过程。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社会诚信等情况,以及家庭成员、近亲属或主要社会关系人的现实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如上岗后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有弄虚作假的,即取消聘用资格。

2.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七)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上公示5天。公示期间及期满后考生主动放弃岗位或被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影响聘用,取消聘用资格。

(八)建立后备人员库

完成所有考试但未进入体检程序的考生,作为备选人员纳入后备人员库,当同一岗位招聘人员因离职等原因造成岗位缺额时,根据该岗位合成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从后备人员库等额聘用。后备人员库有效期至该岗位所属主管部门下一次招聘截止。

后备人员库及后续使用情况,均在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上公示5天。

(九)聘用

1.由合肥市公安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合同约定承担相关权利和责任。

2.聘用人员首聘期限为3年,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期内,试用期考核(含岗前培训)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聘。聘用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到单位报到上岗,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3.本次招聘人员在聘用期间,实行层级化管理,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如市政府核定的现行相关工资待遇标准有调整的,将执行新的工资待遇标准。

五、其他事项

(一)招聘工作由合肥市公安局、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合肥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二)报考人员报名前须认真阅读本公告。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和聘用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必要时追究相关责任。

(三)报考人员须持续关注合肥人事考试网(www.hfpta.com),查看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体检、考察等时间以及资格审查结果、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合成成绩、体检结果、聘用公示等。凡因不及时查看造成的后果自负。

(四)笔试费用45元/科,体能测试55元/人。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五)咨询电话:0551-66262792(合肥市公安局)、监督电话:0551-66260085(合肥市纪委监委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上述咨询服务和监督举报电话于正常办公时间使用,即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六)本公告由合肥市公安局、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来源:合肥人事考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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