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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络漫宝帮信罪判决案例,网络电信诈骗黑灰色产业链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0-02 19:55:08

来源:邢台日报-邢台网

本报讯近日,市公安局反诈骗中心会同各县区公安机关,相继捣毁多条电信网络诈骗“黑灰产业链”。截至7月27日,全市公安机关共抓获买卖对公银行账户犯罪嫌疑人97名;买卖手机卡犯罪嫌疑人20名;转租、承租QQ、微信犯罪嫌疑人10名;买卖个人银行卡犯罪嫌疑人6名。

●案例一

今年4月份以来,石家庄晋州市刘某博了解到出租微信能挣钱的事后,通过建群发展下线20余人,该微信群成员每日通过扫码将微信授权给他人在电脑上登录,并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

目前,涉案人员刘某博、卫某超等已被隆尧县公安局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取保候审。

●案例二

今年5月以来,新河县王某辰通过网络某贴吧发现微信挂号挣钱的信息后,就通过该贴吧预留的微信号与对方联系,后将自己的微信号以每天80元的价格出租给对方,并发展同学赵某飞将微信号出租给对方牟利。

王某辰和赵某飞的微信号被他人用来发送网络刷单、网络贷款等诈骗信息。现王某辰、赵某飞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新河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采取强制措施。

●案例三

今年5月,宁晋县范某丹的微信好友询问其是否可以办理银行卡并卖给他。范某丹为了挣钱就分别在宁晋县、石家庄市区的三家银行办理了三张银行卡,并用新办理的手机号注册了支付宝账号,绑定三张银行卡后将手机卡、支付宝账号及密码和三张银行卡卖给其微信好友,获利900余元。目前范某丹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宁晋县公安局刑警大队采取强制措施。

●案例四

今年7月初,隆尧县李某龙、李某南、李某远等人组织他人到通信营业厅开办手机卡后,在本市某小区用收购来的手机卡架设“络漫宝”,并将注册的账号密码提供给电信诈骗犯罪分子,为电信诈骗犯罪分子提供便利。电信诈骗犯罪分子远程操控这些设备,打电话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目前,李某龙、李某南、李某远等9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市公安局信都分局刑事拘留。(邢台日报社全媒体记者李博通讯员崔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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