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丧葬费继承,丧葬费继承人怎样分配比例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0-02 06:32:07

参加社会保险,大多数人都是为了老年以后能够领取一份稳定的养老金保障。但是也确实有意外情况,还没有退休就去世,这怎么办?是不是就“吃亏”了呢?

实际上从2021年9月开始,国家出台了《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统一了有关遗属待遇政策。参保人去世以后,家属还可以领取的待遇有这四项

第一,丧葬补助金。

丧葬补助金是发放给遗属用于安葬去世的参保人的费用。过去的时候,各个省市都有各个省市自己的规定,比如说山东省是1000元,重庆市是1500元,黑龙江省和浙江省是4000元,北京市是5000元。

从2021年9月开始,全国有了统一标准,发放标准是去世上年度城镇月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倍。

比如说上海市2020年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是6370元,黑龙江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为2593元。在两个地区去世的老人,相应的丧葬补助金标准分别为12740元和5186元。

没有退休就去世,只能领取个人账户和丧葬费?看看究竟有多少?

不过,丧葬补助金要想领取,必须符合当地的丧葬政策,特别是一些火葬地区,没有火葬证明是无法领取的。

第二,一次性抚恤金。

一次性抚恤金待遇,是根据缴费年限和领取养老金的时间来综合确定。

如果缴费年限在5年以内,一次性抚恤金是三个月的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

缴费5年以内的情况,丧葬补助金+一次性抚恤金金待遇不得超过个人缴纳养老保险的部分。灵活就业人员是按照个人账户记入的钱数来确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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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5~10年的,一次性抚恤金是6个月的人均可支配收入。

缴费10至15年的,一次性抚恤金是9个月的人均可支配收入。

缴费年限15年以上,每多缴费一年发放月数,多增加一个月。缴费时间每多缴一个月的话,一次性抚恤金会增加1/12个月的可支配收入。

缴费年限超过30年的,按照30年计算。因此,一次性抚恤金最高领取月数是24个月。如果是北京市的话,2021年的最高标准能达到15.12万元呢。

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实际上待遇水平也不低了,远远超过了多数老人的养老金。

第三,养老保险个人账户。

由于我们参加养老保险时,会形成个人账户部分。一般是按照每月缴费基数的8%记入个人账户的,每年还会按照国家公布的记账利率计算利息。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并不低,近年来一直在6%~8%以上,比个人去银行投资理财要高得多。

这一部分钱相当于自己给自己积累的养老金,因此有条件还是多积攒一点的好。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积累越多,未来个人账户养老金也会高高的,非常划算。万一参保人去世了,其余额可以继承,不收任何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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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医疗保险个人账户。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也是可以继承的,医保个人账户一般积累的钱数不会太多,多数老人能有几百上千元就不错了。

国家近年来正在完善职工医疗保险门诊共济机制。有关记入的比例和钱数会有所降低,但是由于门诊也可以报销,实际上老人的看病负担更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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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以上四项待遇以外,或许还有企业年金或者职业年金个人账户待遇,这实际上是国家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机制,个人账户余额也可以继承。但是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年金 职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继承时也是需要按照有关规定计缴个人所得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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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以前的时候各个地方还有供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但是全国统一遗属待遇政策以后,有关生活困难补助的情况转为城乡低保了,养老保险基金不再额外支付待遇。

这就是有关的遗属待遇政策,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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