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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交通事故相关单位处罚,机动车交通事故中的法律责任包括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0-01 14:46:09

机动车运营使用不当,发生交通事故所产生的法律责任是迫切需要宣传的课题。理由如下:

一是机动车已经和房子一样成为家庭的主要财产,目前多数家庭和单位都拥有机动车,房子是不动产,保持在原地固定不动,而机动车是一个高速移动的危险源,必须采取防范措施、控制风险,否则一旦运营使用不当,就会承担法律责任。

二是因驾驶机动车涉及的刑事案件已经成为种类刑事案件中排名第一的案件,如危险驾驶罪去年起诉35万人左右,全部犯罪案件起诉174万人左右,危险驾驶罪占比达到20%,排名第一。因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引发的民事案件占全部民事案件的8%,二审改判率占20%,改判率排名第一。

三是机动车运营使用中不遵守法律法规,产生的法律责任非常复杂,既可能有刑事责任,还可能有民事责任,甚至行政责任和其他责任。

因此,遵守法律法规、安全驾驶与每个家庭的工作生活密切相关。

一、基本情况简介

1、公安部统计截至2021年底,全国机动车保有量达3.95亿辆,其中汽车3.02亿辆。其中机动车驾驶人达4.81亿人,汽车驾驶人达4.44亿人。

2、2021年全国新注册登记机动车3674万辆,新注册登记汽车2622万辆,新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295万辆,新领证驾驶人2750万人。

3、2021年,全国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50254起,造成98738人死亡、469911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18.8亿元。

4、2021年,全年因危险驾驶罪被起诉的人员合计是350852人,全年全部刑事犯罪被起诉的人员共计1748962人,那么危险驾驶罪所占比例最高,达到20%,在所有罪名中排名第一。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中的刑事责任

1、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1)法律依据:

①《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条[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②最高法《关于印发醉酒驾车犯罪法律适用问题指导及相关典型案例的通知》[法发(2009)47号]

第一条“准确适用法律,依法严惩醉酒驾车犯罪”中提到: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危险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对此类酗酒驾车造成重大伤亡的,应依法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宣罪

(2)典型案例

①“疯狂别克”孙伟铭无证醉驾“4死1重伤”案——无期徒刑。

②"疯狂比亚迪"司机“3死3伤”——死刑,立即执行。

③安徽蚌埠陈运醉驾“致6人死亡”案,无期徒刑。

④轰动全国的谭明明“玛莎拉蒂撞宝马案”——无期徒刑。

2、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

(1)法律依据

①《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

②《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

③最高法《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33号]第六条“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2)典型案例

肇事后遗弃逃逸引发二次事故导致伤者未及时获得救助死亡(带离现场+遗弃)。

肇事后将伤者带离事故现场隐蔽起来无法获得救助死亡(带离现场+隐藏)。

3、交通肇事罪(过失犯罪)

(1)法律依据

①《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

②最高法《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33号]第2-5条(3年以下、3-7年和七年以上)。

三年以下的情形:

(⼀)死亡⼀⼈或者重伤三⼈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死亡三⼈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情形:

(⼀)死亡二⼈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赔偿数额在六⼗万元以上的。

七年以上的情形:

逃逸致人死亡。

(2)典型案例(略)

①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普通情形);

②三至七年有期徒刑(加重情形,无逃逸致人死亡的情形);

③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特殊情形,交通肇事后逃逸得不到救助死亡,无带离现场+遗弃或者无带离现场+隐瞒),与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的区别。

④共犯的问题。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者逃逸,致使受害人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是交通肇事罪的共犯。

⑤碰瓷构成犯罪。碰瓷造成重大伤亡构成交通肇事罪。

4、危险驾驶罪[刑法修正案(八)第二十二条增设]

(1)法律依据

①《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②公安部《严重超员、严重超速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立案标准(试行)》(公传发[2015]708号);

③最高法、最高检、最高法《关于办理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法发[2013]15号)。

饮酒驾驶: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醉酒驾驶:血液酒精含量超过80毫克/100毫升(入罪);血液酒精含量超过200毫克/100毫升(加重)。

责任列举:

饮酒驾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罚款1至2千元+一次记满12分。

再次饮酒驾驶:10日以下拘留+吊销驾驶证+罚款1至2千元。

饮酒醉酒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永久禁驾。

醉酒驾驶: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饮酒驾驶营运车:15日拘留+5千元罚款+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车: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终身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经济成本(商业保险不赔,巨额赔偿金额)等。

(2)典型案例(略)

5、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

(1)法律依据

①《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

②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某些省市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对死亡1人、重伤3人或者经济损失超过100万元的交通事故,一律启动交通事故深度调查,对涉事客货运企业管理人员失职漏管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一律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责任事故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主要指工程车(泵车、吊车、铲车、勾机等)以及危险品特种运输车(既是机动车,也是工程车)在生产作业中或者道路行驶运输中,因单位相关人员违反操作规定或管理法规,导致发生重大伤亡事故,追究相关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刑事责任的特殊罪名。

③《关于进一步加强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审判工作的意见》(法发〔2011〕20号)。

④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对重大责任事故和玩忽职守案件造成经济损失需追究刑事责任的数额标准应否做出规定问题的电话答复》(1987年10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

(2)典型案例

蔚县“7.21”特大交通事故——重大责任事故罪。

6、妨害安全驾驶罪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之二 【妨害安全驾驶罪】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前款规定的驾驶人员在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离职守,与他人互殴或者殴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三、机动车交通事故中的民事责任

1、法律依据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和合同编;

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律师讲解

①因违反交通法规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肇事者除了承担刑事责任,必须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②不发生了交通事故但未构成犯罪,肯定不承担刑事责任,但是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要看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责任认定结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对等责任、次要责任、无责任),如果有责任(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对等责任、次要责任)则需要承担相应责任比例的责任,无责任只承担不超过10%比例的责任,故意引发交通事故另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③对交通认定书的认定意见不服,只能复核,不能诉讼。《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如果有新的证据,可以民事诉讼中提供,法院会根据新的证据推翻交通事故认定书,但这种情况极其少见。

④保险种类、理赔原则、赔偿顺序、责任主体

一是机动车交通强制责任险(20万元,医疗限额18000元、伤亡限额180000元、财产限额2000元,不分责任比例赔付等)。

二是酒驾、醉驾、吸毒、无证、逃逸等情形,接受投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不能免责,应当是先赔偿,然后向肇事者追偿。

三是第三者商业责任险(50万元-200万元,不分医疗限额、伤亡限额、财产限额,按责任比例赔付,赔偿范围)。

四是车上人员座位险(包括司机和乘客)。

五是车辆损失险、盗抢险、车身划痕损失险、自燃险、涉水险等很多。

除了交强险外,其它均是商业保险,商业保险最明显的特征是存在很多免责情形或免责条款,例如商业三者险,如果肇事者存在酒驾、醉驾、吸毒、无证、逃逸等情形,发生交通事故后,造成的损失均不在赔偿范围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

交强险、商业险、责任主体(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多次转让、套牌车辆所有人或管理人、拼装车和报废车、驾校培训、购车试乘、道路维护、高速公路、道路缺陷等情形如何确定责任主体。)

⑤确定赔偿项目范围

人身损害: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辅助器具费、康复费、整容费、二次手术费、被扶养人生活费、鉴定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

财产损失;车辆重置费、修理费、评估费、停运损失、施救费、车上物品损失费等。

⑥两种责任的竞合选择

侵权责任+违约责任=如何选择?

四、机动车交通事故中的行政责任

主要指与道路交通有关的相关单位及管理人员、交警部分或道路维护部门,一旦发生特大交通事故(7人以上),可能要受到行政处罚等,如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吊销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证等。从事某些职业的人员,如律师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医师被吊销医师执业证等。

五、机动车交通事故中的其它责任

如构成犯罪被判处刑罚后,被开除公职、开除党籍、终止聘用、终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资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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