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找律师为什么给律师事务所,委托律师代理诉讼是一种高消费行为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24 21:53:34

人们日常有法律纠纷,需要聘请律师代理诉讼。作为平常老百姓的感觉是不是一种高消费?我们做律师的可能把这项工作作为稀松平常的工作。1可是今天我对于一件案件的委托代理人来讲我看出来他觉得是一场高消费,我自己也第一次感觉到这也是一场高消费!

我们做律师的各个律师事务所均制定了不同的收费标准,刑事辩护案件是按照件数来收费的,行政案件也是按照件数来收费的,它们的计算单位是以万来计算的。民事案件作为平常案件1,收费也最低。今天就以民事案件来说到一番。

民事案件的收费是由两部分构成的,基础价再加标的额比例价。程序的不同基础价也不同,从三千至六千之间。比例价基本在百分之五左右。

标的额按照一万元计算,基础价三千元,比例价五百元,共计律师费就是三千五百元,二审基础价六千元,比例价五百元,就是六千五百元。两个程序的律师费就是一万元。

即使是法律援助的案件,政府给律师每个程序的补贴最低也是两千元,两个程序政府要给律师补贴四千元。

委托人委托律师打官司就是一种高消费 。如果没有一定的经济实力,确实是自己委托不起律师打官司的。

人们每月的收入也就是个三四千元 ,即使一个再小的案件,律师费也能顶自己一个月的工资,如果是标的额大的案件,那不知道要付多少钱的律师费了。所以人们日常应当妥善处理相关的关系,最好不要发展到打官司的那一步。

我国在历史上就注重调解工作,如果发生了纠纷,应当积极主动申请各类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在调解不成后才进入诉讼程序。

委托律师代理诉讼是一种高消费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