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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自首找律师有用吗,刑事案件杀人未遂自首能判多久?由哪个法院管辖?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23 13:22:02

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网友咨询:

刑事案件杀人未遂自首能判多久? 我的一个朋友因为跟人发生口角 所以导致杀人未遂! 但是我所知道的他是在北京犯的事,他是云南人,会遣送回云南还是留早北京?

刑事案件杀人未遂自首能判多久?由哪个法院管辖?

德达律师事务所骆军律师解答:

在北京犯罪由北京市法院管辖。不会遣送回云南的。你先要搞清楚,杀人未遂是检察院的公诉意见还是你自己的猜测。

所谓杀人未遂就是故意杀人罪的未遂犯。也就是指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但是因为客观原因被害人没有死亡的情况。这里要和故意伤害罪分开来。

一般的故意杀人罪起刑点是十年,最高刑是死刑。

发生口角导致的故意杀人犯罪,可以认为被害人自身有过错,对被告人是可以从轻处理的。未遂犯比照既遂犯可以从轻处理。一般都是判13-14年。

如果被害人没有过错,一般15年。如果被害人有重大过错(矛盾的主要挑起者),10-14年。如果被告人属于防卫过当(发生口角后,被害人首先打击,被告人被迫还击,但是防卫方式和程度超过了必要的范围)。一般判处10年以下。

但是如果是故意伤害罪的话,那就是既遂犯了。

故意伤害罪既遂犯,起刑点3年(情节轻微的可以处3年以下、拘役、管制)。一般情况的最高刑10年。致人重伤或死亡的,10年以上到死刑。所以一定要搞清楚检察院的起诉意见是什么。不同罪处罚也不同,不能只凭你自己认为。

骆军律师解析:

刑事案件自首的认定标准

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与司法机关已掌握的或者判决确定的罪行属不同种罪行的,以自首论。

所谓“还未掌握”,是指司法机关尚不知道犯罪发生,或者虽然知道犯罪发生,但不知道犯罪人是谁以及虽有个别线索或证据使司法机关对某人产生怀疑,但还不足以据此将其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从诉讼的角度讲,这里的“还未掌握”实际上是指“没有确实证据证明”。在司法实践中,根据司法机关掌握案件的线索和证据能否确定作案人可能犯某罪,是判断罪行被掌握与否的重要标准。

“还未掌握”与“已经掌握”界限不清时,应当疑罪从轻,即认定为“还未掌握”。

自首分别一般自首、特别自首两种,两种自首,都可以从轻处罚。另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已宣判的罪犯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的,还可能构成立功。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若存在自首情节,但在量刑的时候没有适当考虑的话,可以委托律师来提起上诉或者申请再审,这样可以争取从宽处理,切实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骆军律师系德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首席律师。其具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良好的社会平台。曾被北京市司法系统评为先进律师。擅长领域:房产纠纷,刑事辩护,经济纠纷,公司法务,建筑工程和债权债务!
刑事案件杀人未遂自首能判多久?由哪个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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