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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找盗窃罪辩护律师委托咨询,洗黑钱被黑吃黑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23 08:10:19

娄底一“黑吃黑”团伙,专门选择“截胡”洗钱团伙,不料对方也是一“硬茬”,套路不成反被套路。

遭毒打后,他们迫于无奈只好选择了报警“求助”。没想到,“黑吃黑”也被认定为犯罪。4月1日,娄星区检察院通报了这起案例。

犯罪嫌疑人主动拨打报警电话求助

2021年10月的一天,家住浙江省的贺嘉(化名)遭遇网络诈骗,陷入“网络博彩”的骗局,被骗4万余元。察觉受骗后,贺嘉立即将转账记录截图并报警。

同日,家住上海的李雪(化名)遭遇网络诈骗,他陷入“刷单”的骗局,被骗16万余元。察觉受骗后,李雪立即将充值记录截图并报警。

接到报警后,各地公安机关迅速开展侦查发现,多笔转款陆陆续续打向名叫汪一(化名)的账户。正在进一步收集线索时,汪一却主动打来报警电话求助,声称自己被犯罪分子殴打并抢走手机。随着汪一被找到,一起“案中案”也浮出水面。

套路不成反被套路

屈二(化名)和汪一都没有正当职业,都好吃懒做,爱耍小聪明。为赚快钱,两人经常在一起密谋。2021年8月的一天,手头拮据的屈二找到汪一,兴冲冲地说自己找到了一条“生财之路”,即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洗钱团伙,把不合法的钱“洗”干净,从而赚取佣金。但两人嫌赚取的佣金太少,考虑到对方“洗”的钱来路都不正当,即使“黑”掉一部分,对方也不一定报警。于是两人“灵机一动”,打算直接“侵吞”洗钱团伙的赃款。

说干就干。短短两个月的时间,屈二通过招兵买马,“团队”已遍布娄底市、郴州市、益阳市、长沙市等地,并形成了重要成员基本固定的犯罪集团。“团队”人员均事先准备刀具等凶器,在帮助他人转移犯罪资金的过程中,抢劫、窃取他人违法所得。

贺嘉、李雪等人被诈骗的二十余万元正是被屈二、汪一等人“截胡”。“洗钱团伙”发现后岂能善罢甘休。在2021年某次的“黑吃黑”中,“洗钱团伙”发现了汪一,遂指使其团伙成员殴打汪一并抢走其手机。

“我以为他们是搞犯罪的,手里的钱不干净,就算我们把对方的钱抢了,对方的人也不敢报警,想着这事应该没有什么风险。”面对检察官,汪一仍心有余悸,“但我没想到他们下手这么狠,直接把我打了一顿,还抢了我的手机。我没办法,只好报警”。

“黑吃黑”同样构成犯罪

2021年12月,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此案。承办人经审查认为,本案系典型的“黑吃黑”案件,屈二等人帮助洗钱团伙洗钱是手段行为,抢劫或者盗窃才是目的行为。汪一等人充当“卡主”的行为,为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中赃款的转移、提取提供了便利,其行为刑法明令禁止。

2022年3月25日,娄底市娄星区人民检察院对屈二等人以涉嫌抢劫罪、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汪一等人以涉嫌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诉。同时,对在逃的同案人员予以追捕。

近年来,网络犯罪催生出分工日趋细化的黑灰产业链,包括售卡、开户、洗钱、取款等多个环节。这些产业链的存在给网络犯罪提供了资源和途径,是网络犯罪蔓延的重要原因。

检察机关提醒,目前国家正在严厉打击涉“两卡”违法犯罪活动,自以为手段高明进行“黑吃黑”,不仅可能遭到犯罪分子的打击报复,还将受到法律的严惩,银行卡、电话卡不能买卖、出租、出借,以“黑吃黑”的方式牟取不义之财,同样构成犯罪。

潇湘晨报记者周凌如

来源: 潇湘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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