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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23 03:15:13

今年8月,江苏昆山“反杀案”引起广泛关注甚至引发激烈争论。12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昆山“反杀案”入选其中。一天后,王浪故意伤害致死案在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并进行庭审直播,昆山“反杀案”给了王浪家属更多的信心。王浪的辩护律师认为,该案比昆山“反杀案”更符合正当防卫。

“昆山‘反杀案’让我更有信心”

2018年8月27日21时30分许,刘海龙驾驶宝马轿车在江苏昆山市震川路西行至顺帆路路口,与同向骑自行车的于海明发生争执。刘海龙从车中取出一把砍刀连续击打于海明。就在刘海龙第六次挥刀时,砍刀却从他的手中甩脱。


「年终专稿⑩」比起昆山反杀案,律师说这个案件更符合正当防卫……

“昆山案”现场

眼看砍刀掉落到地上,此时于海明和刘海龙做出了相同的反应,他们一边相互拉扯,一边快步跑向砍刀。

于海明抢到砍刀后,闭着眼睛乱挥。刘海龙被砍中后跑向宝马轿车,于海明持刀追了上去。在追逐中,刘海龙跑向了路边的小树林。

21时45分左右,警方到达现场,120也很快赶到现场。一个多小时的抢救过后,刘海龙终因伤势过重不治身亡。

此次事件,最终于海明被判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那么,于海明的陕西老乡王浪是否也会得到同样的结果呢?

圣诞节的傍晚,陕西省泾阳县的街头。天气阴冷,却挡不住年轻人的热情,路上三五成群,饭馆酒吧人头攒动。王天赐一个人开车回家,路过泾干湖公园北门对面的小酒吧,尽管不想再看这家酒吧,但王天赐还是扭头看了一眼。如今酒吧已经改名,但一年前发生在酒吧内的命案却无法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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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酒吧已改名

2017年12月10日晚,王天赐的儿子王浪应朋友苗某的邀请,到酒吧内喝酒聊天。过程中,当地小伙儿李雷向王浪无端挑衅,两人发生了争执、肢体冲突,最终李雷受伤身亡。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浪有期徒刑9年。

王天赐始终认为儿子是被迫还击,儿子是无罪的。

事发至今一年多的时间,王天赐和妻子任敏只在一审和二审庭审中见过儿子。每次见到儿子,都发现儿子消瘦了。作为母亲,任敏心疼,甚至在二审庭审中因情绪激动被审判长要求暂时回避。

王浪的事,牵扯到整个家庭乃至整个家族。王天赐夫妇在当地开了一家诊所,平时前来看病取药的村民络绎不绝,夫妻俩还经常给行动不便的老人上门看病。可自从儿子出事后,夫妻俩没有心思开诊所,他们捧起放下多年的书本开始学法律,《刑法》是看的最多的。

夫妻俩还上网关注关于故意伤害、正当防卫的案例。于欢案取证、审判过程,夫妻俩几乎倒背如流。

王浪出事后,他的奶奶整日以泪洗面,哭瞎了一只眼睛。事发后,王天赐东拼西凑拿出36万元补偿死者李雷的家属。

今年8月发生在江苏昆山的“反杀案”中,于海明最终被认定为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12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第十二批指导性案例,昆山“反杀案”入选其中。这让王天赐更加有信心,他觉得儿子无罪宣判的日子不远了。

当晚健身后被朋友约到酒吧

津云新闻记者了解到,1年前的12月10日17时许,苗某来到了泾阳县泾干湖公园对面的小酒吧。他和酒吧老板郭某某两人边喝酒边聊天。其间郭某某有事离开,随后苗某给王浪打了电话,让他过来喝酒。

22岁的王浪,案发5个月前从安康市职业技术学院毕业,在泾阳县做吉林敖东药厂的医药代理。

王天赐告诉津云记者,苗某给王浪打电话时,王浪正在健身房锻炼,此前,苗某已经给王浪打了3个电话发了2条短信。当晚快7点时,王浪才接到苗某电话。王浪和苗某是同学,偶尔会小聚一下,不过当天是王浪第一次去酒吧喝酒。

身穿白色卫衣外套灰色条纹马甲的王浪到达酒吧后找到了坐在2号桌的苗某。此后王浪喝了八九瓶250毫升装的啤酒,就在王浪和苗某聚会时,另一场酒局也在进行中,“唐氏”兄弟俩和李雷等五人在一家饭店内吃饭,五人共喝了约四瓶半一斤装“牛二”白酒,其中李雷喝了七八两。

当晚8点左右,“唐氏”兄弟俩和李雷一起来到酒吧,此时,酒吧内播放着高分贝的DJ音乐。就在酒吧服务生引导李雷等人经过王浪所在的餐桌时,李雷认为王浪用眼睛瞪了自己,随即上前质问并从旁边的桌子上拿起一个烟灰缸扔到坐着的王浪胸前,王浪遂从桌子上抓起啤酒瓶起身与李雷发生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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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圈中人为李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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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圈中人为王浪

据王浪供述,被砸后他站了起来,并从桌子上抓了个啤酒瓶拿在手上壮胆。“他(李雷)就往我跟前走,并问我拿瓶子想干啥,我问他为什么砸我?他说,‘把你打了,咋了?’”这时,一起喝酒的苗某拉住王浪,服务员也在右侧拉李雷的胳膊,并劝说不要打架。

20时36分11秒的监控视频显示,李雷先后两次递给王浪两个酒瓶,自己也拿起一个酒瓶,二人继续纠缠。大约7秒后,李雷用左手掐住王浪的脖子,王浪随即用啤酒瓶击打李雷的头、肩部,瓶身断开,双方厮打在一起。

王浪供述,李雷从桌上拿起一个啤酒瓶递给王浪,让王浪砸自己,说一个不够再给王浪一个,李雷又拿了个瓶子递给王浪,让王浪朝自己头上打。

“他说话的语气比较冲,并抡起酒瓶打我,我抬起左胳膊挡了一下,感觉他太欺负人了。当时想自己不能被打,就抡起酒瓶朝他打过去,打在头上还是肩上记不清了,好像打第二下的时候,酒瓶裂开了。”王浪供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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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突瞬间

王浪供述,李雷说“你还敢打我,我弄死你。”说着就去桌上拿酒瓶,王浪用破开的酒瓶朝李雷乱戳,戳在肚子和背部……李雷左手捂肚子走向酒吧大门口,随即倒在了地上。

王浪看到地上有很多血,他让朋友拨打了110,自己走进卫生间拨打了120。

20时48分监控视频显示,120急救人员赶到现场,将李雷送往泾阳县人民医院救治,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泾阳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的尸检结果显示,李雷头部、胸部多处受伤,系刺扎胸部伤及心脏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王浪供述说,他当时不想和李雷争吵,但对方不停挑衅,还先动手打他,他很气愤,就抡起瓶子还手,就连后来他捅人的瓶子也是对方递给他的。

庭审中,王浪还供述,两人发生肢体冲突之初,自己的眼镜就掉落在地,冲突发生后,有人递给王浪眼镜,他发现李雷身上有血,试图帮李雷止血,但被李雷的同伴拦住。

律师:这个案子,更像正当防卫

今年6月,此案一审判决出炉,咸阳市中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王浪有期徒刑9年。随后,王浪不服判决,上诉至陕西省高院。

二审律师王万琼律师在接受津云记者采访时表示,该案与发生在昆山的“反杀案”情况相似,被媒体称为陕西版“昆山反杀案”。一审中,检方已经提出王浪防卫过当,但法院未予采纳,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万琼律师认为,此判罚是明显有误的。

二审中,控辩双方对王浪的防卫本质没有争议,双方的争议集中在其防卫行为是否适当。王万琼认为,王浪的反击是在生命安全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发生的,因情况紧迫,当事人无法对反击后果进行预判,因此不管产生什么样的后果,王浪的行为都属于正当防卫。

通过监控视频和被告人以及证人的供述显示,王浪多次向李雷“赔笑”并伸手示意求和,但王浪的手被李雷打掉7次。

二审律师多次提到,王浪有800度的近视,在冲突中眼镜掉落以及酒吧内昏暗的灯光可能影响王浪的判断。

此外,李雷为失血性休克死亡。监控视频显示,在李雷倒地后的几分钟内,他的同伴和酒吧工作人员并没有对他立即止血救治。况且,120急救人员到场后,也没有第一时间对他进行止血,这也耽误了李雷的抢救。

对照昆山“反杀案”,王万琼分析,昆山案当事人于海明是在被刘海龙用刀背击打的前提下,捡刀反击的。在此过程中,于海明对刘海龙还有追砍的过程,而在陕西“反杀案”中,王浪的酒瓶是对方递给他的,反击是在对方先动手的前提下进行的,而当对方停止侵犯后,王浪也随即停止反击,并拨打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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