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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诉必须找律师,起诉了怎么应诉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23 02:27:03
如何起诉?如何应诉?如何反诉?


一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诉状, 并按被告人的人数提出诉状副本,起诉用诉状可以使诉的标的、诉的理由明确肯定,便于人民法院审查受理和组织审判的进行。要求原告人按被告人的人数副本提出诉状副本,便于被告人答辩,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有助于审判的顺利进行。如果被告人接到诉状副本自知无理而自动履行了义务,也可以免除不必要的诉讼。

二、起诉必须交纳必要的诉讼费用。与刑事诉讼费用由国家负担不同,民事诉讼的费用原则上是由当事人负担。具体地讲,是由败诉的一方负担,这一来由于民事诉讼主要是为了当事人的利益,理应由当事人负担,二来可以限制不必要的争讼。如果没有由败诉人负担诉讼费用的规定而免费打官司,一切费用将由国家负担,容易造成某些人无理取闹或动不动就轻易打官司的倾向,法院将为无谓纠纷而耗费大量的时间和人力,因此世界各国都规定民事诉讼费用由当事人自负。

但这种交费只是属于预交性质,官司打完了,到底由谁承担诉讼费,在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中将有一个明确的说法。如果你确实无力交纳诉讼费,而你的合法权益又急需得到法律的保护,你可以向法院申请减免诉讼费用,如果你既不按照规定如期交纳诉讼费,又不申请减、免、缓交诉讼费用,人民法院将按撤诉处理,你的起诉将得不到继续审理。

应诉通常是由被告人进行,所谓被告人,通常是指那些经原告人告诉曾侵犯原告人的合法民事权益,或者是对这些权益发生争议,而被人民法院传唤应诉的人。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双方的权利是平等的,不仅原告享有受审判保护的权利,被告人也同样享有这种权利,被告人可以使用这种权利来反对原告人的请求,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被告人在应诉过程中要充分运用这些权利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应诉过程中,被告至少应做好以下事项:

三 、确定是否应该提出管辖异议 .被告应诉的前提必须是案件确属受诉法院管辖,否则,被告有权提出管辖异议,当这种管辖异议被一审法院驳回后,被告还有权提出上诉。

提出管辖异议是有期限限制的,一般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即答辩期内提出,逾期提出则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四、要及时提起反诉, 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的诉讼地位平等,原告可以对被告提起诉讼,被告则有权提起反诉。反诉是相对本诉而言,原告提起的诉讼为本诉,反诉是被告以独立的起诉方式向原告提出反诉请求,为了和本诉共同审理以达到抵销或者并吞原告人的权利或者使原告人的权利失去作用的目的就是反诉。例如原告人某女公民请求追索幼儿的生活费,而被告人请求将幼儿交由他自己来养育,那么被告人的请求就是反诉,他的目的在于并吞原告人的请求。法律规定反诉的目的是为了使被告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也能促进本诉的审理和解决,同时通过两个诉的合并审理,解决两方面的问题达到简化手续、节省人力、物力和时间,也避免在相关联的问题上作出相互矛盾的判决。

五、提起反诉,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反诉的被告必须是本诉的原告,也就是说反诉本诉的当事人必须相同,这是因为反诉是本诉的被告人对本诉的原告人提起的,反诉的原告人必须是本诉的被告人,反诉的被告必然是本诉的原告人,否则就不存在反诉的问题。

(二)反诉只能向原诉法院提起。

(三)反诉和原诉应属于同一种诉讼程序。

(四)反诉和原诉应基于同一事实或同一法律关系。

(五)反诉的时间必须在原诉受理之后,举证期限届满之前。

人民法院对符合以上五个条件的反诉,应当接受并与本诉一起进行认真审查合并审理,将这两个独立的诉讼请求,分别加以审查,分别作出最后的结论。在判决中应当说明对于两个诉中每一个诉是如何解决,如果其中一方放弃诉讼请求,撤回起诉,不能就此也终结另一方的诉讼请求,另一方的诉讼请求仍然应当进行审理。虽然二者之间有必然的内在联系,但并不是互为存在条件的,两个诉都有各自独立的请求。

如何起诉?如何应诉?如何反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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