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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律师后来撤诉了,找律师后来撤诉了怎么办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22 15:58:21

最新消息:

因律师黄码无法进入法院大楼参加庭审,案件被法官按撤诉处理,引起了广大律师以及法律人的议论。

今日下午16时(7月17日),当事法院通过官方微博作出了回应,如下:

(转发)法治的光!黄码律师法庭门口被按撤诉处理,法院:依法纠正

宋岩律师反映因“黄码”无法正常出庭参加诉讼,我院按撤诉处理确有不妥,现已依法予以纠正。我院已暂停相关人员职务,并向当事律师致歉。

在法院的民事案件的审理中,长期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的弊病。在全力保障案件审理效率的催促下,尤其在发生一些突发状况时,依法按程序审理往往容易被忽视。程序是法治与恣意的分水岭,程序违法不仅造成案件当事人对法院的公正性和合法性产生质疑,也使“实体公正”失去了根本保障,甚至酿成错案。

微博网友就此评论:

@姜桢祥:本应该让当事人和律师感受到公平正义和光明的地方,却发生这种践踏法治和不讲基本人文情怀的事件,令人唏嘘和感叹!这个涉事法官确实太任性,这是典型的给法院制造负能量,希望依法依规处理!

@张新年律师:及时处理,深圳速度。需要指出一点,贵院把受害人宋律师的名字都抖出来了,为什么不把涉案法官的名字也给放出来?

@林波律师:千万不要高歌这是律师的胜利。这是法治与舆论的胜利。为光明区法院勇于认错点赞。

@拆家大师娇姐:这次不是什么吃瓜事件,而是疫情期间,真真切切关系到每一名律师、每一位当事人正当权益的事。如果因为突发黄码、被隔离等原因不能去法院开庭,法院就随意按撤诉处理、缺席判决的话,那就彻底乱套了。天知道,律师现在接案办案有多么战战兢兢,如履薄冰,不敢接外地案件不敢出差,已经实在伤不起了。

▶▶回顾事件起因和经过:

7月10日,广州市黄埔区某街道发布《疫情防控通告》, 自当日12时起某栋楼被划定为临时管控区,一名宋姓年轻女律师正好在该栋楼里办公,不幸中招了,尽管此后连续两天进行核酸检测都是阴性,但还是在12号被赋予了黄码。


(转发)法治的光!黄码律师法庭门口被按撤诉处理,法院:依法纠正

更为不幸的是,7月12日下午,身在广州的宋律师有个民事案件要在深圳开庭,这可急坏了该律师。宋律师向传票上公开的法官和书记员两部办公电话打了一上午电话,可是均打不通,又找所里其他律师代替开庭,事发突然,也没找到合适的人员。

电话打不通,宋律师就在“掌上法庭”留言,通过深圳移动微法院小程序向该案法院汇报健康码变黄的情况,申请下午庭审是否可以改到线上。发送到微法院的信息均显示已读,但法官未有任何回复。


(转发)法治的光!黄码律师法庭门口被按撤诉处理,法院:依法纠正


(转发)法治的光!黄码律师法庭门口被按撤诉处理,法院:依法纠正


联系不上法官,宋律师从广州驾车前往深圳,于14:15 到达法院大门口,因黄码无法进入大楼,只能通过一楼保安协助联系法官或其助理。14:20 分至 14:31 分,书记员打电话询问律师是否到达开庭地点,宋律师说明了封控、黄码及自己已在楼下门外的情况,询问可否安排线上开庭。14:31 分,书记员回电话称,“法官回复:不管什么原因,(只要你进不来就)按未到庭撤诉处理。”

此后的几个小时里,律师一直跟法官助理沟通,被告知:“法官仍坚持要按撤诉处理,助理无法左右法官意见。”、“法官仍坚持按撤诉处理,你可以自行撤诉,案件受理费只收取50元,其他都可以退回,减少损失。”直到18:15分,宋律师才得以进入21层寻找法官及助理,但被保安告知,法官及书记员已不在法庭内。


(转发)法治的光!黄码律师法庭门口被按撤诉处理,法院:依法纠正

7月13日17:55分,深圳移动微法院线上送达(2021)粤 0311民初2990号案件撤诉裁定,案件受理费4806元由原告负担。(以上的信息来源:法律学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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