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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山找一个好的律师,上海宝山找一个好的律师事务所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21 10:01:13

榜样,是一本书,为我们指点迷津

榜样,是一盏灯,为我们照亮前路

榜样的力量

激励人心、催人奋进

榜样,就在我们身边

向上海司法行政系统的“榜样”致敬

陶华:首创“宝山法律援助三期工作法”,他的工作使命在闪光陶华:首创“宝山法律援助三期工作法”,他的工作使命在闪光

陶华

上海市宝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党支部书记

陶华,1978年7月出生,男,42岁,中共党员,现任上海市宝山区法律援助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2015年、2017和2018年获宝山区公务员局嘉奖,2019年获“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

近二十年的工作生涯中,他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忠诚履行职责,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理念;十多年的法律援助工作中,他爱岗敬业,恪尽职守,不断拉近法律援助与弱势群体之间的距离,用真情与温情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在构建社会和谐中,他凭借多年参与化解群体性矛盾经验,首创“宝山法律援助三期工作法”,有效发挥法律援助维稳职能作用。

01 坚持服务为民

让受援人更多微笑是他的工作目标,坚持服务为民是他的行动指南,他用自己的辛勤努力,努力诠释了法律援助在“司法为民”中的责任担当。多年来,为切实维护好群众合法权益,他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搭建“三纵三横”网络构架,同时不断与相关部门建立合作机制,积极开展“法援惠民生”主题活动,为特殊人群开辟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努力实现应援尽援。

2019年,共为141名妇女、161名未成年人、19名老年人、36名残疾人、821名外来人员提供法律服务,同时为6名老年人、3名残疾人、5名军人军属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提供上门法律援助服务,有效架起法律援助与广大群众之间的“连心桥”。

陶华:首创“宝山法律援助三期工作法”,他的工作使命在闪光

02 追求公平正义

在推进刑事法律援助改革中,如何发挥好法律援助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的职能作用,把“司法为民解民忧”的阳光洒入更多群众心田,一直以来都是他的梦想追求。

陶华:首创“宝山法律援助三期工作法”,他的工作使命在闪光

从2017年开始,他努力加强与区法院、检察院、公安等职能部门沟通协调,深入推进法律援助参与认罪认罚、律师辩护全覆盖、值班律师等重点工作。

2018年,宝山区司法局会同各单位联合下发《上海市宝山区关于值班律师参与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的规定(试行)》、《宝山区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实施细则》、《宝山区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实施办法》、《关于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实施办法(试行)》多份文件,择优选取具备刑事辩护5年经验以上的律师,组建专业团队参与刑事法律援助各项工作。

同时,在区看守所、区法院、区检察院、市强疗所等地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近三年来,宝山区6家法律援助工作站共提供服务3万余人次,共为2473名参与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服务,办理审判阶段刑事辩护1208件。

陶华:首创“宝山法律援助三期工作法”,他的工作使命在闪光

03 实现工作创新

围绕宝山区“全国双拥模范城”地区特色,进一步深入推进法律拥军工作,全力维护好驻区部队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是他多年来的努力成果。

陶华:首创“宝山法律援助三期工作法”,他的工作使命在闪光陶华:首创“宝山法律援助三期工作法”,他的工作使命在闪光

从2011年开始,他积极与双拥部门进行工作合作,先后在区消防总队、武警支队等地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点,连续8年开展“法律服务进军营”系列活动。

近三年来,共走访部队18次,赠送法律书籍2400册,提供法律咨询300人次,法治讲座10次,受众3700余人次,提供军人军属法律援助25人次;2018年,与区人武部、区双拥办联合印发《宝山区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关于在驻区部队中建立法律服务工作联络员的通知》,并成立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站,为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和深化法律拥军开创了良好的工作局面。

在践行司法为民的道路上,陶华怀揣着一名新时代法律工作者的初心与使命,把群众需求转化为法律援助的工作活力,把群众要求转化为公共法律服务的工作动力,他用实际行动,让司法行政的事业更精彩,让司法行政人的生命更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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