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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房子过户找律师吗,香港期房谁提出的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20 13:45:43

最近内地期房各种暴雷,业主停贷事件愈演愈烈。

其实内地的期房制度源自香港,为什么香港几乎没有烂尾的情况呢?

跟内地不同,比如你在香港买房首付300万,按揭700万,前期是只需要按合同交首付,银行到这里是不会介入的。

只有在有楼契之后,也就是所有验楼程序完成,才会给你放款,楼建的差不多了你才需要还月供,所以很少出现烂尾的情況。

香港期房跟内地还有一点不同,资金监管方不一样。

内地的首付,是交到开发商的银行监管账户,由银行根据施工进度,控制资金的释放。

但是在香港,除了5%的订金是直接交给开发商的,剩下的首付,都是由开发商律师楼的信托户口监管。

而香港商业和法律制度健全,且处罚非常严苛,所以律师楼对这块的监管很严格,挪用的空间很小。

这里也和责任划分有关,内地的银行是不对烂尾楼负责的,国内银行在比较前期就放贷给了购房者。哪怕房子烂尾了,购房该还的贷款也得还。

那银行怎么会有动力和责任,去卡着开发商的资金呢,毕竟开发商其实都是银行的大客户。得罪了他们,银行下个月的业绩可能就完不成。

而香港的开发商不建好银行不放款,律师楼信托户口必须监管好资金和进度,才能拿到钱,那是不是有必要像香港那样,由律师楼去操作监管资金呢?

其实不同的经济环境,适合不同的经济制度。不管谁监管,都有一定的违规风险,关键是要权责统一。

所以整个流程其实只需要调整一步。比如像香港一样,规定不交楼前,不用月供。

如果银行愿意承担这个烂尾楼的风险。那他比任何人,都在意楼盘的施工进度。也更有动力去控制监管资金的释放。

所以大家有没有觉得如果按照香港的这种模式去调整,多一个第三方的监管,这样会不会更好一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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