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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两千块找律师,偷两千块找律师有用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20 11:28:07

8月29日上午,有网友发布了一段发生在安徽省合肥市天山路附近农贸市场的视频:一名60多岁的老年妇女在偷卤牛肉时被商家发现,该妇女跪地请求不要报警。视频拍摄者称,因为她经常偷窃,商家还是选择报警,她被附近的合肥市滨湖派出所的民警带走进行调查。

8月30日上午,上游新闻(报料邮箱baoliaosy@163.com)记者致电天山路附近的万国农贸市场,工作人员拒绝回应此事。当天出警的合肥市滨湖派出所值班民警则称,如需了解相关情况,要到派出所进行当面采访。

合肥六旬老人多次偷卤牛肉跪求不报警,律师:司法实践可以不从轻处罚

上游新闻记者查询相关资料发现,类似事件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厦门市演武路一家超市,70多岁的蔡某某多次到该超市偷窃猪肉,2020年12月5日被店内工作人员蹲点抓了现行,因为自愿认罪认罚并取得了超市的原谅,蔡某某最后被免于起诉;杭州一名七旬老太,在短短两个月时间里26次偷窃了位于拱墅区的某生鲜超市,涉案金额约2000元,今年3月因涉嫌盗窃罪被警方调查。

引发更多关注的是今年8月20日发生在武汉市新洲区的偷南瓜事件——95后女子余女士投资上百万种植南瓜,结果眼看南瓜成熟却遭遇了当地七旬老人组队偷窃。

老人实施盗窃行为且屡教不改,应如何认定法律责任?上游新闻记者采访了广东平威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张卫平,他说除了老年人法律意识淡漠,认为小偷小摸被发现还回去、赔偿了就没事的侥幸心理外,可能还和多个条款有关。

但中央政法委机关报《法治日报》曾发表文章称:“高龄不是免责金牌。”对于这一观点,张卫平律师表示了赞同:“在这类老年人偷窃的案件中,即便老人是75岁以上,符合从轻减轻处罚的相应法律规定,但法条规定的是‘可以’而不是‘应当’,是否从轻减轻处罚,应当从行为性质、主观故意、实行行为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予以综合考量。从你提到的同类案件来看,如果75岁以上的老人故意犯罪恶意明显,其目的就是仗着已经超过了75岁从而故意实施犯罪。基于该类案件的特殊性,在司法实践中,完全‘可以不’从轻或减轻处罚,以起到震慑此类犯罪、治理该类犯罪行为、恢复社会秩序的效果。”

上游新闻记者 赵映骥 实习生 彭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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