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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找精通重大案件律师价格,职工维权有了“快车道”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20 00:26:20

来源:中工网-工人日报

原标题:晋城市总工会打造线上线下相融合维权新模式——(引题)

职工维权有了“快车道”(主题)

工人日报-中工网通讯员 李麦旺 工人日报-中工网记者 刘建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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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手律所成立职工维权工作站、增加网络服务内容、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山西晋城市总工会打出一张张“维权牌”,提升了维权效率,降低了职工维权的成本。

“我因病请假,公司只给我发了802元的病假工资。我认为不合法,你们能帮我维权吗?”日前,“晋城职工法律维权”网络服务平台接到山西省晋城市一家服装公司销售人员郭先生的求助电话。

接到电话后,晋城市总工会工作人员和法律援助律师立即联系这家服装公司,经过核实确认郭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在工会协调下,最终该公司足额支付了郭先生的病假工资。

这是晋城市总“晋城职工法律维权”网络服务平台成功调处的众多劳动争议案例中的一个。

成立维权工作站

2018年8月29日,山西当先、君宜、昌和律师事务所等首批3家律师事务所与晋城市总签约,成为“晋城市职工法律维权工作站”合作单位。这是继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成立以来晋城市总打出的又一张“维权牌”。

维权工作站的建立,将过去仅针对困难职工的法律援助扩展到面向所有职工与用人单位产生的劳动纠纷,职工维权期间所产生的律师代理费用由工会承担。同时,维权工作站指导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律师也参与到集体协商指导把关中来。

据了解,维权工作站提供的法律服务包括:帮助职工与用人单位调解劳动争议,代理因劳动权益涉及的职工人身权、民主权、财产权和女职工特殊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件,代理职工因履行职责致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件,代理工会组织和工会工作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案件;指导企业职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提供法律宣传、咨询服务,参与调解、仲裁,提供诉讼代理服务等。

服务提档升级

受多方面因素影响,“晋城市职工法律维权工作站”运营初期的社会影响力未达到预期。为此,2020年,晋城市总在原有基础上再次加大资金投入,增加网络服务方面的内容,推出线上和线下相融合的维权模式,将维权工作站提档升级为“晋城职工法律维权”网络服务平台,提升了服务职工的效率,降低了职工维权的成本。

今年疫情防控期间,晋城市总与“职工法律维权君宜工作站”采取线上线下同时接访职工投诉、咨询的方式,累计接访职工600余人次,案件涉及金额1600余万元。

同时,晋城市总联合晋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社局出台《关于开展劳动争议调裁审衔接工作完善多元化解机制的实施意见》,并配套出台《关于在全市工会系统普遍设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意见》,在市、县、企、站全面设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市县两级总工会全部建起劳动争议调解指导委员会,企业(行业)普遍建立由工会主席担任主任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小微企业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小组或劳动争议调解员。

维权效果日益凸显

2019年10月,晋城某商贸有限公司女职工李某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3年,月工资包括底薪和1%的业务提成。2020年5月,李某怀孕,该公司以人力成本增加为由,认为李某应与他人平分1%的提成金额。

接到职工求助后,“晋城职工法律维权”网络服务平台的律师指出,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其工资待遇等劳动权益依法受到保护,该公司的做法缺乏法律依据。提成如何支付这一问题,虽然属于用人单位的经营自主权,但因为该公司已与李某签订劳动合同,故应该按照双方约定的1%的标准支付提成。在经过晋城市总工会工作人员与律师长时间的努力下,近日,该公司同意支付李某剩余的提成。

自“晋城职工法律维权”网络服务平台建立以来,维权效果日益凸显。据统计,截至目前,已经累计在线上发布普法信息445条,发布普法音频、视频144条,线下接受职工法律咨询1881人次,平台总点击量达到40万余人次;解决劳动争议48起,依法结案200余起,涉及职工600余名,直接为职工挽回经济损失1600万余元。

责任编辑:尹文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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