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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律师不能找另一半,为什么律师不能找另一半诉讼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19 11:41:00

最近在网络上经常看到很多关于“实习律师”的讨论,其中对于实习期长短的争论比较多。不仅仅是网上,身边也有无数正处于实习期的律师在抱怨实习期太长的问题。我也是从实习律师走过来的,对于实习期也有一些自己的见解。

捕捉思绪:律师不应该有实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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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实习期的对律师行业的影响说起吧。

第一,将实习律师的薪资压到最低。

在大城市,实习律师的薪资基本上等于或略高于当地最低薪资标准,不排除确实有某些实习律师能拿到可观的收入,但那不代表大多数。也就是说,一个法学专业毕业的本科或硕士学生,通过了法考,选择律师行业,收入可能都不够交房租的。从学生拿到毕业证走出法学院那一刻起,就跟学校廉价的宿舍和食堂说再见了,面对的是负担不起的房租和一日三餐,从天堂直接落入地狱。学生们也只能央求父母给予经济支持,尊严无处安放。

大城市还好,法治比较完善,实习律师除了薪资低,至少老板还是会给钱的,律所也会交最低档社保。在很多小城市,实习律师一分钱都拿不到,没有社保,甚至办案子还要自掏腰包。不过好在选择去小城市的学生都是回到了家乡,至少吃住都可以赖在家里,只要满足父母的要求,抓紧结婚生子,日子都还过得比较滋润。

第二,带教律师可以让实习律师做任何事。

因为实习期是律师取得执业证必过的一道坎,能帮实习律师跨过这道坎的就是带教律师。实习期律所不能更换,想成功度过实习期就要在同一家律所熬一年。律所们都看到了这一点,实习律师为了能拿到律师执业证,甘愿做任何事情,即使是破格的工作也无所谓。

不用惊讶,实习律师除了做律师本职工作以外,你还会看到律师行业之外的工作,比如司机、厨师、软件测试、秘书、销售、保姆、家教、翻译等等。招单独做这些工作的人,要给出比实习律师高很多的薪资,实习律师便宜又好用,何乐而不为。

第三,让很多法学生以为实习期能学到很多经验。

很多法学生认为实习期可以在律所里跟指导律师或团队接触各种客户,面对多样的法律问题,学到无数宝贵的经验。在这样完美的学习环境下,不交学费就是赚到了。不排除确实有这样的圣地,但我听到的都不是这样的。有的带教律师自己都没什么案子做,实习律师更别想学到什么了,连整理卷宗的机会都没有。案子多的老板忙着跟客户喝酒,也没时间搭理实习律师。更何况还有上一条中列举的做不完的工作,哪有时间学习办案经验。

第四,强制律师在实习期结束后继续在律所工作。

真的有这种情况,有些律所以帮助律师度过实习期为由,让律师签卖身契,实习期过了依然要在律所继续打工,不然就不帮忙申请实习证。说实话,这种情况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我真的不会相信。更可怕的是,真的有学生就进了这个坑,给我的理由是,自己知道自己几斤几两。

捕捉思绪:律师不应该有实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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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实习期也不是完全没有好处,律师们都是熬过了实习期才走出来的,如果说实习期没有意义,以后还怎么招到廉价实习律师。

第一,幻想破灭。

学生们幻想着走出法学院,通过法考,变成人人敬仰的精英律师,经济独立,找到心怡的另一半,从此过上幸福的一生。开始实习后会发现,律师都是乙方,大多数情况该舔还是要舔的。经济独立也很难,即使实习期过了,律师还是要发展三年到一辈子才能有理想的收入。谈恋爱就更是奢望了,不满足基本条件,没时间、没精力、没银子、没头发。

律师行业幻想破灭是必然会发生的,实习阶段可以加速这一事件的发生。其实幻想破灭并不仅仅发生在律师行业,对于其他行业乃至整个人生都是相同的。越早破灭,越早踏入现实,破釜沉舟。

第二,了解到律师的成长只能靠自己。

所有别人讲述的经验都是没意义的,该掉的坑只有自己爬出来才是自己的资本。实习期间做的杂活,只能帮助自己吃得更多。学生们通过实习律师阶段如果能明白,自己嚼完留下的精华才是自己的,就已经够了。不需要学习别人处理事情的方式,每个人都有自己独特的认知和思考,条条大路通罗马,只有找到自己的办案模式,未来才能发挥自己真正的实力。

第三,体验贫穷和毫无尊严的生活。

这种体验不是每个人都会有的,如果有幸可以体验到,绝对是人生的一大笔财富。多了一种看待世界的角度,以后即使从事其他行业也会有所帮助。乞讨的生活,还可以更快摸索到人生的意义,感受到内心深处的愉悦。这些都是要去珍惜的,以后可以大声地说,“我懂!”

捕捉思绪:律师不应该有实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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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学会人情世故。

进入律所后你会发现,真正能给你带来收益的可能不是你的专业能力有多强,而是你会不会为人处事。知道这一点就可以了,也不要想着在短短一年的时间里能学到多少人情世故,这是靠时间去积累的。

现在需要反思,律师真的需要实习期吗?一个合格的律师,除了要有专业的知识,还要知道如何营销,如何维护客户关系,如何跟公检法司对接。这些不是通过一年时间就可以学到的。那延长实习期是否可行?我觉得可行,最好余生都在实习,这样就不需要区分律师和实习律师了。

我有一个不成熟的想法,如果必须要有实习期,是否可以安插在读书阶段,这样可以让法学生毕业后不再难以生存。想从事律师的学生,在学校必须通过法考,去旁听一定数量的庭审,研析一定数量现有案例的全套法律文书。在校期间,在老师的带领下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了解真实的司法环境。至少走出校门后律师执业能力不再是问题,自信和能力会划上等号。

律师是提供法律服务的行业,应该以自己的劳动获得收益,是绝对要将资本拒之门外的,也不应该出现类似股东的合伙人。法律服务和其他服务是有本质区别的,法律是大多数人维护权利的最后也是唯一的选择,如果法律服务的价格被不劳而获的人控制,将会出现维权不如认命的局面,会对中国的法治建设造成一记重伤,也会影响整个律师行业的发展。

律师的实习期不会因为我的几句话做出改变,被迫前行的你,加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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