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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人找律师的利弊,律师作用大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18 08:28:08

就是你还没有成为某领域的法律专家,却被误认为不再/不擅长处理其他领域的法律事务。

我从2018年开始,有意走律师专业化发展的道路。我选择了物业法律领域,作为我个人专业化的法律方向。我大胆探索,小心分析,深度实践,积极宣传,付出了不少的时间和心血。

现在,我在自媒体“律赣州”上,发表物业法律领域原创文章数百篇,在微信朋友圈转载持续原创文章,转载有关物业领域的案例和观点。加上自己在业委会选举和业委会法律顾问方面,都有几个拿得出手的案例,所以我在物业法律这个领域,或多或少有了一些影响力,有了一些知名度。

比如,有很多本地业主,为了小区事务(有的是成立业委会,有的是换物业公司),都会找自己认识的律师朋友。这些同行,绝大多数都推荐找我咨询或处理。感谢这些本地律师同行对我专业的高度认可!

也有不少的物业公司项目负责人(本地和外地都有,见面和未曾谋面的都有),因为偶然看到我的文章,于是添加我微信或是电话,与我互动。

有些物业公司的项目经理,也有洽谈合作的强烈意愿。最终有达成合作协议的,也有因为种种原因未能合作的。但不管最终结果如何,大家还是彼此建立良好的工作友谊。

业委会这个领域的委员,与我交流互动的,就更多了。除了本地已经服务过的小区业委会,更多的是全国各地的小区业委会委员。在电话中,在微信里,在公众号上,咨询与解答,探讨与沟通,络绎不断。

因为上述这些互动,我就有了第一手的鲜活物业问题和案例。加上自己作为律师的独特优势,两者有机整合之后,我自认为对小区各种已经出现的问题和可能出现的问题,能够找到切实可行又简单直接的解决方案。完全不似我见到的那些故弄玄虚,宏篇大论却一点不实用的招式。

能够切实解决问题,是我研究物业法律问题的至高原则。

不管是诉讼或是非诉讼,是法律解决方案或是非法律方案。套用伟人的话,就是“不管白猫黑猫,能抓到老鼠,就是好猫”。

但是,副作用也来了。比如,很多当事人添加我微信,研究了我的朋友圈一番后,常有人问:钟律师,交通事故纠纷你是否能够处理?或是,你是不是除了物业官司,其他案件都不代理?

我做律师十五年了。这些常规的民事案件,是律师成长过程中,必需掌握的本领,否者早就被淘汰了。之所以还有人质疑我办理日常法律纠纷能力,也正是因为我的朋友圈发布的都是与物业有关的文章给人产生的错觉。

有朝一日,我能够成为物业法律专家,只承接这一领域的法律事务,正是我努力的方向。在这之前,为了生存和发展,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我是不会刻意去拒绝办理民商事领域案件。

小结:律师专业化,对律师个人而言,肯定是有利有弊。坚持下去,过渡成功,应该就会有利无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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