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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办协商要找律师嘛,欠信用卡属于民事还是刑事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18 05:36:37

现在人们消费,除了现金、储蓄卡外,很多人也都有办信用卡,甚至不只办理一张信用卡。因为信用卡是在一定额度内采用“先消费、后还款”的方式,所以如果还款不及时,就会发生透支超期的现象,同时也会产生利息等其他费用。

而如果透支时间久了、款项多了,不但会在银行留下不良信用记录,还会因此被诉讼至法院要求还款,更甚至会被银行报警立案刑事犯罪。

同样都是信用卡透支,那么怎么区分是民事、还是刑事责任呢。

我们得先知道,关于信用卡透支的后果,是要区分是否因一时经济紧张无法如期还款,还是本身就是恶意透支的情况的。

关于恶意透支,我国刑法规定是具备这几个条件的情况:

1、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正常使用信用卡消费,只是出于使用方便的考虑,不存在非法占有目的性。关于非法占有,一般可以表现在:明知没有还款能力还大量透支的;使用虚假证明申请信用卡额度的;透支后改变联系方式、逃避银行催收的;转移资金、隐匿资产,逃避还款的;使用信用卡进行犯罪活动的等等。

2、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这里是指逾期超过三个月、透支本金五万以上的,这里的本金是不包括利息、手续费等的;

3、经发卡银行催收仍不归还的,这里是指经银行两次有效催收的;

一旦构成恶意透支,按照刑事法律的规定:数额较大的(五万至五十万),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五十万至五百万)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五百万以上)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所以,如果不是前面提及的恶意透支的情况,在不能按约还款的情况下,也能积极与银行沟通还款事宜,表现出还款的诚意,根据情况分期偿还。那么即使与银行最终协商不成,银行需要合法维权,也还会是以民事诉讼要求还款的方式进行,而不至于到触犯刑事犯罪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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