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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站找律师,我要请位律师为我打官司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17 14:46:44

如何看待“我知道,这个官司我会输。但我可以找个律师陪着你们打,拖个一年半年的没什么问题”的社会现象?

我知道,这个官司我会输,但我可以找个律师陪着你们打

这个问题,看站在哪个角度上来回答。

如果是站在被告的角度,那么这种拖延战术基本上是有利无害。

既然已经成为了被告,那么很大程度上,当事人是不愿意私了或者私了不下去,也不怕自己成为被告、惹上官司,甚至承担因为官司带来的不好的名声等。如此,被告接下来的主要目的就是拖延时间,或者尽可能压低赔偿金额。

实际上,拖延时间也是间接性地压低赔偿金额,或者说,尽可能减少成本。原因很简单,对于有些公司而言,拖延一天,他就利用赔偿金额投资或理财,赚一天的钱;或者说,拖延一天,他就可以继续采取类似的赚钱方式赚钱(一旦被认定违法,可能会被强制停止)。再有一种,确实公司当时没有钱赔偿,需要等待资金回款再赔,或者资金放到某个项目,中间戛然而止损失更大,所以拖延时间就是为了回款。

或者,拖延的目的就是在诉讼过程中调解或私了,以最低的赔偿或成本解决纠纷。

如果是站在原告的角度,那么这种拖延战术很大程度上是有害无益。

既然选择当原告,那么很可能是迫不得已。以借款为例,可能当事人打电话催了一次又一次,上门找了一回又一回,而且催款律师函也发了,但就是不见对方回应,哪怕是一个“再等两天”“宽限几日”的回复。甚至,有的借款人明明有偿还能力,但就是不还款……

作为原告,当然希望越早解决问题越好,哪怕是自己败诉也要败得心服口服。

如果是站在律师的角度,那么这种拖延战术可能就仁者见仁了。

第一,作为原告的律师来说,可能没有太大的争议,都希望早日结案。

作为原告律师,不管是站在原告的角度还是站在律师实现委托代理,甚至完成诉讼任务的角度,都希望早日结束。毕竟,律师的时间也是时间,也有成本。即便是业务量再不好的律师,优哉游哉地游玩或者一本书一杯茶也比陪被告耗时间强。

第二,作为被告的律师来说,可能每个人就有不同的观点了。

这就类似于很多朋友问的另外一类问题,“律师明知他的当事人有罪,还为其辩护是否违反律师的职业道德?”“律师明知他的当事人违法,为什么还为其代理?”起码有一点相似,那就是到底以一般人的职业道德为参考,还是以律师的职业道德为标准?

按照一般人的观念,既然知道当事人有罪,那他就是罪有应得,不该为其辩护;既然知道当事人违法,那他就该承担责任,不该接受其委托代理。为什么律师还要想方设法地为其拖延时间?

但站在律师的角度,既然当事人有需求,那么律师就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哪怕就是故意拖延,即使就是所谓的钻法律空子,只要是对当事人有利,那就应该依法为当事人争取,忠于自己的当事人。否则,哪有律师界的名言“忠于事实,忠于法律,忠于当事人!”

“我知道,这个官司我会输!”只是,输也要有一个输的“姿势”。

举个例子,这个官司计算下来要赔100万。但拖延时间的过程中,对方耗不起,达成调解或私了,赔了80万,甚至60万就解决了问题。再比如,拖延期间,100万作为投资或理财,又赚了20万,或者40万。对于被告来说,这差价20万或者40万就是赚了。旁边的人也千万不要说对原告不公平,或者说被告如何如何,被告律师怎样怎样。说句不好听的话,因为20万或40万跟旁人一分钱的关系都没有,既没有拿出来,也没有收进来。

当然,有些拖延手段虽然合法,但未必让所有人接受。或者说,从大众心理的角度上说,有点让人鄙视,受人唾弃;从司法实践的角度上讲,有点浪费司法资源,耗费司法成本。但是,这个问题从本质上说,不是被告的错,也不是被告律师的错。

换一个角度,如果你是被告,你会怎么看待?

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可能谁都可以说三道四。但一旦自己成为上述情形下的被告,抑或原告得理不饶人、过分的赔偿要求,那可能就不是那么一回事儿了。

拖个一年半载,作为被告,只要合理也没什么绝对的对错;作为原告,只要合法也只能遇山开山,遇水架桥,以平和、积极的心态去面对拖延。实在不成,你也找个律师陪着被告打(官司),应对个一年半载的没什么问题。只是,注意随时调整策略,比如规避公司注销等情形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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