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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一个见习律师,从实习律师到自己独立执业——浅谈实习律师的自我修养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16 18:56:46

2022-01-12 21:40

经过一番拼搏努力终于通过法考取得法律资格证书,之后进入律师事务所成为一名实习律师,希望自己的人生有一个崭新的开始。从实习律师到自己独立执业需要在律师所跟随指导老师一年的实践学习,通过几个月的实践锻炼,感觉理想与现实还相差甚远。经市律协安排我参加了这次实习培训,有幸亲自聆听了各位资深老师的授课,让我受益匪浅对律师这一职业又有了更加深刻而全面的认识。


一,要继续不断学习法律条文及基本理论,夯实基础为即将执业打下坚实基础

通过近一个月的学习,几乎每个老师都一再强调,要有一定的知识储备,法条、基本原理及典型案例必须熟练掌握,力求常用法条做到谙熟于心,遇到案件事实应用对法律分析要达到信手拈来的程度,否则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如果不学习现有知识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淡化,所以作为一个刚刚踏入律师门槛的实习律师,如果以现有知识即仅仅停留在过去法考中所掌握的那点法律知识显然不能应对现实社会中发生错综复杂的案件,不能更好地满足当事人的法律需求。此外,社会也在不停向前发展处在瞬息万变之中,法律也是在与时俱进不断地立、改、废进行中,作为一个法律人更是要不断的更新知识。

二、在未来执业中要敬畏法律敬畏规则,时刻牢记法律红线不可触碰

在这次培训有一节课特别讲到律师的执业风险,老师开始播放了几个案例。有些年轻律师不遵守职业纪律,在代理刑事案件的时候会见当事人有的违规传递信件,有的违规递交物品,结果被监所人员发现,投诉到律协受到应有的处分,在执业的开始就在执业的道路上留下污点,实在太可惜。还有更严重的行为是辩护律师明明知道案件不能赢,不顾一切帮助当事人伪造证据,叫当事人做虚假陈述,结果被自己的当事人供出说是律师叫他这样讲的,自己给自己挖坑。我国刑法第306条明确特别规定,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作为一个法律人一旦被判刑,也就丧失法律执业的资格,这对法律人来说辛辛苦苦考一个法律资格证是灭顶之灾,如同迎头一棒是致命打击。

作为一个即将走上执业道路的实习律师,要依这些鲜活的案例时刻警醒自己,要牢记规矩不可破,法律红线不可触碰。要客观地对待当事人的案件,要把功夫做在事实证据上以及法律的分析适用上,切莫投机取巧。在代理每一件案件时都要勤勉尽责,注重与当事人沟通与法官保持正常沟通渠道,在查清事实正确适用法律的基础上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这是一个法律人应有的职责。千万不能为了迎合当事人,或者为了眼前的一点代理费走歪门邪道,违背职业道德丧失理想信念,葬送自己的职业前程,到那时谁也救不了自己。

除了不断学习法律法规等相关专业知识外,如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的《律师法》及律师行业规则也要经常性地翻翻看看,时刻不能放松警惕,做到警钟长鸣犹言在耳,心中常怀敬畏之心,不为蝇头小利,不为一时贪念而动心,才能练就刀枪不入的本领。只有大家都遵守这个行业规则,才能维护这个职业荣誉,做一个合格的法律人。

三、作为律师还要多参与社会活动,培养广泛的兴趣爱好,结交不同的朋友为开拓案源打开门路

律师在初入这一行业最头痛的就是为案源发愁,没有案源就意味着生存的困难。正象老师所讲的那样,律师象一个野生动物一样,要靠自己去觅食。市场竞争是残酷的,我们刚进入这一行业,这个市场的蛋糕好像都被老律师切分完了,有时甚感沮丧。但我们也要勇敢面对现实不惧竞争,平时我们除了学习专业知识提高自己的执业能力外,还要多多参与社会活动,比如多参与社区普法宣传,积极参加法律援助值班,自觉主动寻找学以致用的机会,日积月累积少成多让周围的人慢慢接受我们的服务认可我们的服务,以此提增我们的信心让自己有价值存在感。

在这次老师授课中,老师大都学识渊博,除了精通法律类外,有的还考取了注会证、有的知识产权代理师资格,还有的对为学天文地理都有研究,一句话说“功夫在诗外”。除了具备过硬的专研专业知识,还要具备其他门类的知识,比如历史、文学、财会这些知识都应涉猎,培养自己的广泛的兴趣爱好。执业过程中会遇到错综复杂的案件,有时光靠法律解决不了问题,如公司纠纷中涉及公司分红计算的需要有一般的财务知识,还有一般商业领域的交易流程习惯,如果不懂该行业规则就不能准确判断案情的走向或者会给出一个错误的判断。总之,要想在这一行业走得远,还需要拓展自己的知识领域,不断的积累方能行稳致远。

最后,通过这次培训使我增长了见识开阔了视野,更加坚定了自己未来执业理想和信念。虽说刚入行有些困难,已有“守得住寂寞,奈的住清贫”的心理准备,我相信通过自己不断地历练,一定能遇见一个更好的自己。

(张法均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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