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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找取保候审律师团队,国家移民管理局通报打击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十大案件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15 18:02:39

1月12日,国家移民管理局边防检查管理司司长刘海涛向记者通报了集中打击妨害国(边)境管理犯罪专项斗争十起典型案例。

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普洱边境管理支队立案主侦的“1·24”案件,是一起境内外勾结,组织、运送中国公民偷渡出入境,从事多种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件。该案由国家移民管理局统筹指挥云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和25省市公安机关,在全国60余个地市集中收网,先后抓获涉案人员1292人,捣毁藏匿、中转窝点38个,查扣涉案交通工具108辆(艘),冻结涉案资金170万余元,缴获毒品62.13公斤。该案是迄今为止国家移民管理局组织指挥侦破的一案抓获犯罪嫌疑人最多、涉案地域最广、犯罪网络最庞大、犯罪链条最复杂、多种犯罪交织叠加的一起跨国(境)重特大案件。目前,该案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93人,行政处罚699人。

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防城港边境管理支队立案主侦的“11·18”案件,是一起组织中国公民企图从海上偷渡出境,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典型案件。本案中,国家移民管理局接广东省汕尾市公安机关线索层报后,迅速部署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指挥防城港市公安局、防城港市边境管理支队联合行动,会同广西海警局实施海陆同步拦截收网,现场抓获涉案人员95人,查扣涉案500吨级货船1艘、涉案车辆3辆,经循线打击,先后又在广西南宁机场、钦州市区抓获企图潜逃的主犯5人,成功斩断一条经北部湾海域非法出境的偷渡通道。目前,该案依法刑事拘留68人,取保候审31人,监视居住1人。

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通化边境管理支队立案主侦的“11.3”案件,是一起为中国籍人员包装身份、骗取签证偷渡出境的典型案件。本案中,国家移民管理局指导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会同吉林省公安厅相关警种,打掉一个以骗取旅游签证方式,组织中国公民偷渡出境的犯罪团伙,先后在吉林、辽宁、黑龙江等7省16市抓获涉案人员371人,查扣涉案资金2000余万元,缴获各类伪假证件、材料千余份。目前,该案已移送起诉19人,行政处罚345人。

广东省汕头市公安机关立案主侦的“8·29”案件,是一起组织中国公民,经东南海域偷渡出入境的典型案件。本案中,国家移民管理局指挥广东、福建公安机关会同海警部门在广东、福建同时开展收网行动,抓获涉案人员30人,查扣、冻结涉案资金340万余元,查扣千吨级“三无”船舶18艘,摧毁了一个横跨粤闽两省多地的犯罪团伙。该案是国家移民管理局会同中国海警局在海陆双向组织集群收网行动侦破的案件。目前,本案正在审查起诉中。

广东省汕头市公安机关立案主侦的“8·13”案件,是一起在华外籍不法分子组织外国籍人员偷渡入境非法务工的典型案件。本案中,国家移民管理局统一调度广东、广西、福建等6省(区)17市公安机关和广西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集中收网,抓获涉案人员290人,清查非法用工企业31家,捣毁中转窝点3个、制贩假证窝点1个。目前,该案主要团伙成员已判刑53人,行政处罚229人,其中外籍主犯裴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

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立案主侦的“5·17”案件,是一起公司全员参与、组织中国公民非法出境的典型案件。本案中,国家移民管理局接山西省高平市公安机关线索层报后,通报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迅速开展侦查,查明一个以合法公司为掩护,法人代表及7名员工共同参与组织他人偷渡出境的犯罪团伙。专案组历时4个月,先后分赴云南、湖北、江西、四川、重庆等14个省市开展重点打击,打掉该团伙及下线分支8个,抓获包括该公司法人代表在内的涉案人员116人,其中移送起诉52人,逮捕11人,取保候审33人,行政处罚20人。

浙江省温州市公安机关立案主侦的“5·11”案件,是一起组织中国公民从西南边境偷渡出境受阻后,又企图从海上偷渡出境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典型案件。该案犯罪团伙在西南边境严控情况下,因陆路边境偷渡受阻,迅速组织人员转道,企图从海上偷渡出境。国家移民管理局组织指挥浙江、广东、广西警方调集警力,在广东湛江、浙江温州、广西北海等3地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成功抓获王某等17名主犯,查获涉案偷渡人员52人,查扣涉案资金160万余元。目前,15名主犯已移送起诉。

湖北省孝感市公安机关立案主侦的“4·14”案件,是一起境内外勾结,组织外国籍人员偷渡入境从事非法务工、非法婚介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典型案件。该案在国家移民管理局统一部署指挥下,湖北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联合广东、福建、广西等14个省(区、市)公安机关及湖北、广西、云南等5个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在14省48市开展集中打击,共抓获涉案人员326人。目前,该案依法追究刑事责任82人,行政处罚244人,其中主犯柯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湖南省株洲市公安机关立案主侦的“7·21”案件,是一起境内外人员勾结,组织毗邻国家人员偷渡入出境的典型案件。本案中,国家移民管理局组织指挥湖南、广西等13省(区)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和广西、湖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开展集中打击,打掉团伙及下线分支10个,抓获涉案人员229人,查扣涉案车辆15辆,清查非法用工企业32家,查扣涉案资金35万余元。目前,该案依法追究刑事责任67人,行政处罚162人,其中外国籍主犯姚某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外国籍主犯阮氏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中国籍主犯彭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四川省南充市公安机关立案主侦的“3·11”案件,是一起组织中国公民从西南边境偷渡出境的典型案件,并在“捕蛇”行动中抓获两名主犯。在国家移民管理局统筹指导下,四川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部署南充市公安机关对在侦偷渡线索深挖打击,先后在四川、福建、贵州、重庆、江西、湖北等地抓获涉案人员96人,在“捕蛇”行动中将主犯陈某成功抓获,并将主犯李某某劝投回国自首,彻底摧毁了一个组织运送中国公民非法出境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团伙。目前,该案依法追究刑事责任76人,行政处罚2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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