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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诈骗罪中数额较大标准,保险诈骗罪客观方面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09-30 08:50:09

河青新闻网讯 近日,沧州市盐山县人民法院对涉保险诈骗犯罪的特点进行分析。根据法律规定,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保险诈骗罪若干问题探究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保险诈骗罪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以使自己或者第三者获取保险金为目的,采取虚构保险标的、编造保险事故、夸大损失程度或者制造保险事故等方法骗取保险金,数额较大的行为。结合近年发生的典型案例分析,当前保险诈骗犯罪活动的主要特点有:犯罪主体的团伙性与职业性。近年来保险诈骗犯罪单独作案的越来越少,绝大部分是以共同犯罪的形式出现的。就像职业化诈骗团伙,成员相对固定、分工明确、相互配合,结伙高频次实施系列保险诈骗活动,犯罪规模和涉案金额越来越大。犯罪类型的多样性与复杂性。根据保险标的的不同,保险可分为人身保险和财产保险,前者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后者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保险特别是财产保险主要是以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为理赔事由。现实生活中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原因多种多样。实践中不法分子需要模拟或编造保险事故甚至故意制造保险事故,具体作案方式多种多样。比如某人为其配偶投保长期人身险后,故意将其爱人驾驶汽车的刹车破坏,造成其爱人发生交通事故,车毁人亡,骗取保险金。而且,不法分子的诈骗伎俩会随着有关部门打击力度的加大和监管措施的强化而花样翻新。犯罪方式的欺骗性与隐蔽性。为提高诈骗成功率,逃避侦查打击,不法分子总是千方百计强化其行为的欺骗性和迷惑性。作案 前精心预谋策划,认真研究保险合同条款,虚构或编造各种相关资料和证据材料,安排指使亲朋好友作伪证; 制造事故的地点一般选在无监控设备、难以发现的偏僻地方; 作案后统一口径、订立攻守同盟,毁迹灭证,致使公安机关发现线索和案件侦办的难度很大。高发多发的保险诈骗犯罪活动,公安司法部门依法严厉打击。但无论是理论研究还是实践中,均存在一些疑难争议法律适用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打击力度和工作效率。深入研究梳理这些疑难法律问题,推动形成统一认识,是提升打击成效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工作。文/河青新闻网记者张环麟 通讯员程路浩河青新闻网编辑薛昕宇|频道主编耿硕|频道监制李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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