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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意殴打他人找律师能脱罪吗,律师为什么为坏人做辩护呢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15 00:13:55

律师维护的不是“坏人”的“所有”权益,而是“坏人”的“合法”权益,通过维护“坏人”的合法权益,律师是在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上述规定是刑事诉讼一项基本原则,在法律概念上,一个人未经审判,任何人都不能称其为罪人,也就是题目所说的“坏人”

首先,律师为“坏人”辩护,不是为了让真正的犯罪分子脱罪,而是为了防止冤枉无辜,如果没有刑事辩护制度的存在,那么会使得公检法的权利没有制衡,必将会有无辜的人受冤枉。为“坏人”辩护,这样也使得公安在前期侦查以及检察院在审查批捕起诉时,把案件证据做扎实,正是为了防止无辜之人枉受追究,

想想曾经那些冤假错案,那些案件的“犯罪分子”在宣判有罪时,也是千人所指的对象,甚至他们的辩护律师也被人所唾弃,但是如今翻案后,是不是应该有所思考?为什么会愿望一个好人,在当初为什么没有人帮助他们“脱罪”、“洗白”,这个问题也是设立刑事辩护制度的意义所在。

其次,律师必须在法律范围内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律师与其说是在捍卫当事人的利益,不如说是在通过捍卫当事人的利益维护法律的尊严

最后,任何一个人都应该清楚地意识到,辩护律师与司法机关的目标是一致的,他们都是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当每份判决都能经得起律师最苛刻的挑刺,这份判决的公正性才可能得到最大的保障。辩护不仅是为保护无辜公民,也是为确保司法的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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