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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法网律师是真是假,拆迁骗婚的女人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14 10:17:40

为了锁定债务,小吴想到让女友晏某跟严某“假结婚”,女友就能分得部分拆迁款,正好拿来抵债。三方达成一致。2014年1月,严某和晏某在萧山区民政局登记结婚。最终,三人借结婚登记骗取拆迁补偿款的案子,被法院移交给了公安机关。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

近日,萧山区法院以诈骗罪,判处严某有期徒刑二年四个月,并处罚金8000元;吴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晏某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找法网为您整理了诈骗罪的定义、量刑、成立条件等相关内容。

一、诈骗罪的定义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侵犯对象不是骗取其他非法利益。其对象,也应排除金融机构的贷款。

二、诈骗罪的量刑

犯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一、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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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诈骗罪的成立条件

1、主体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2、主观方面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3、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有些犯罪活动,虽然也使用某些欺骗手段,甚至也追求某些非法经济利益,但因其侵犯的客体不是或者不限于公私财产所有权。所以,不构成诈骗罪。

4、客观方面

本罪往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1)行为人实施了欺诈行为。

欺诈行为的内容是,在具体状况下,使被害人产生错误认识,并作出行为人所希望的财产处分。

(2)欺诈行为使对方产生错误认识。

对方产生错误认识是行为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使对方在判断上有一定的错误,也不妨碍欺诈行为的成立。在欺诈行为与对方处分财产之间,必须介入对方的错误认识。如果对方不是因欺诈行为产生错误认识而处分财产,就不成立诈骗罪。

(3)成立诈骗罪要求被害人陷入错误认识之后作出财产处分。

财产处分包括处分行为与处分意思,作出这样的要求是为了区分诈骗罪与盗窃罪。处分财产表现为直接交付财产,或者承诺行为人取得财产,或者承诺转移财产性利益。

(4)欺诈行为使被害人处分财产后,行为人便获得财产,从而使被害人的财产受到损害。

上文由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了诈骗罪的定义、量刑、成立条件等相关内容。本案中,严某三人借结婚登记骗取拆迁补偿款,属于诈骗。犯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其他不懂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律师。

责编:Coral

来源:遇事找法(找法网官方订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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