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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鉴定伤残等级要找律师吗,怎么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具体规定是怎样的?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14 04:14:17

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构成伤残的要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这是受害者后续向肇事者索要伤残费以及各种赔偿费用的重要依据之一。伤残鉴定机构可以自行选择,也可以申请法院委托。具体来说,受害者该怎么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呢?

怎么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具体规定是怎样的?

山东卓知律师事务所的杨东贞律师做出了解答:

一、伤残鉴定委托方式: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因伤致残,在治疗终结后,可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申请伤残评定,也可以在起诉后向人民法院申请伤残评定。

1、受害人自行选择鉴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

当事人自行委托评定的,应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但这种方式,对方有时会不认可,此时就需要重新向法院申请伤残等级评定,费时费力。所以,当事人若选择自行委托评定,要考虑对方不接受的风险。

2、受害人申请人民法院委托鉴定机构评定

受害人可以在起诉时向法院申请委托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对伤残情况进行评定。法院接受申请后首先会征求双方意见,双方能够协商一致选定评定机构的,则由该机构评定;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由人民法院指定的机构进行评定。

这种方式,对受害者来说各有利弊,因为伤残鉴定结论一般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很难被推翻,但是若结果对受害者一方不利,可能会给受害者造成比较大的损失。

杨东贞律师:山东卓知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以来为当事人解决了众多疑难问题,获得当事人一致认可。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恪尽职守,以维护司法公平正义为办案宗旨。

怎么做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具体规定是怎样的?

杨东贞律师补充:

二、伤残鉴定时机的确定

鉴定时机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的治疗终结之时,或确因损伤所致并发症的治疗终结之时为准。当事人如果自己无法判断是否适合伤残评定的,建议向主治医师或者司法鉴定机构的鉴定人员咨询。实践中,受害人做伤残鉴定的,一般以三个月为限,病情严重的则需要更长时间。

三、办理交通事故人身伤残评定的程序如下:

1、被评定人应携带加盖办案单位公章和办案人签字的伤残评定申请书;

2、携带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检查结果以及损伤初期和治疗终结后的ct、x片及诊断报告;

3、从治疗医院借阅有关手术病历和检查记录;

4、对被抚养人的劳动能力进行评定时,还应携带评定人的身份证及户籍证明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说明;

5、评定时应以事故直接所致的损伤或确定的并发症治疗终结为准,对治疗尚未终结,因调解需要提供赔偿依据的,在申请书中说明;

6、评定者需要亲自接受检查并缴纳规定的评定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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