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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找哪个律师好,孔某和张某因一块土地的权属问题产生争议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13 23:01:59

刘某与A村委会于1997年签订耕地承包合同书,并于1999年5月25日经旗农牧业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鉴证确认,承包耕地亩数为63亩(每人9亩)。1997年签订耕地承包合同时,刘某户内有刘某夫妻2人、子女5人合计7口人,当时刘某的哥哥、姐姐并不是A村集体成员,刘某的父母也不是A村集体成员。

2018年A村委会未经刘某同意,将刘某以家庭方式承包的63亩耕地中的36亩(涉案36亩承包地从1997年至2018年一直由刘某耕种)分别发包给刘某哥哥一家三人及刘某姐姐一人,只将剩余的27亩耕地重新发包给刘某一家7人,且三份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均经旗农牧业承包合同仲裁委员会鉴证确认。刘某哥哥及姐姐以此强行耕种了涉案的36亩耕地。

A村委会陈述,1997年向刘某发包耕地时的7人包括刘某家3人、刘某哥哥家3人、刘某姐姐1人,刘某家其余4人不分配耕地的原因是1人属于在校大学生、3人属于超生子女,不符合分配耕地的政策,本次调整是刘某哥哥及姐姐要求各自承包才进行分户发包的。

问题的提出:

1、以上纠纷属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还是属于土地权属纠纷?

2、如果属于土地权属纠纷,何种诉请可行且对刘某更有利?

①向旗政府申请撤销土地经营权证?

②向旗政府申请撤销土地经营权证,并请求确认刘某享有涉案土地的承包权?

③向旗政府申请撤销土地经营权证,并请求确认刘某享有涉案土地的承包权,同时确认A村委会与刘某哥哥、刘某姐姐签订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无效?

④向旗政府申请撤销土地经营权证,请求确认刘某享有涉案土地的承包权,同时确认A村委会与刘某哥哥、刘某姐姐签订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无效,并请求A村委会及刘某哥哥、姐姐赔偿刘某的经营损失?

以上问题供大家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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