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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房屋拆迁纠纷律师咨询电话,关于拆迁律师回答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13 12:43:01

来源:万典律师

1、调查清楚拆迁到底是为了什么项目

万典律师提醒各位被征收人,只有符合公共利益需要的项目,市、县级人民政府才能合法进行征地拆迁。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2、要求拆迁办给你征收决定、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等征收文件

《房屋征收决定》、《补偿安置方案》可以让你第一时间了解到此次征收的目的、征收范围、实施时间、征收与补偿的原则、补偿方式、补偿金额、补助和奖励、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如果有异议可以在看到文件后第一时间采取法律程序。

3、遭遇人身威胁或逼迫强拆时及时报警,并要求出具出警记录

在面对暴力强拆时应当主动出击,不要被违法人员打乱了阵脚,切记要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电话,因为只有110才是官方唯一承认的报警电话。

在实际中,很多派出所并不能有效解决强拆状况,所以我们报警之时,一定要进行录音。如果公安局出警切记要索要出警记录回执单;但如果公安局不予受理或者受理后冷淡对付,我们仍可通过法律途径对公安机关提起行政复议或是诉讼,这时报警电话记录就是最有利的证据。

4、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获取证据

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不管是被征收人还是我们万典律师,都是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的方式获取大部分政府征地信息。操作其实很简单,填个表签个字,快的话当场就会给答复,慢的大概15天内也能出结果。

5、任何时候不要随意在文件上签字

不管是评估结果报告还是补偿安置协议等文件,一旦被征收人在上面签字按手印,就代表你同意这些文件上面的内容,只要这些内容没有明显违法法律,那么签字后就生效,之后发现补偿不合理,后悔可就没有用了。

万典律师重点提示:空白协议不要签字。

6、不要一味地拒绝评估机构实地测量工作

我们房屋的价值,是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安排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调查被征收房屋状况,拍摄反映被征收房屋内外部状况的照片等影像资料,做好实地查勘记录,并妥善保管。

被征收人应当协助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提供或者协助搜集被征收房屋价值评估所必需的情况和资料。

7、“选房”、“选钱”都可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如果当地征收部门没有让你选择补偿方式,那么一定是违法的。

8、各地的拆迁补偿标准不一致,如果觉得太低就赶快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觉得补偿低,不愿意签字怎么办?那就赶快运用法律手段维权。

9、如果有难题向专业的拆迁律师电话咨询

千万不要讳疾忌医,有的被征收人觉得请律师会花很多钱,到时候官司可能还赢不了,不愿意花钱请律师没关系,但是打个电话咨询一下问题的解决方式总没毛病吧,一通电话很可能就让你的难题迎刃而解。

10、不要将所有的希望寄托于上访,诉讼时效非常重要

很多人觉得上访跟诉讼时效没有必然联系,没有规定上访了就不能起诉。确实是这样,但万典律师发现更多情况下人们只选择了上访这一种方式,并没有选择复议、起诉等法律手段,过了很多年发现上访问题解决不了,逼得没办法了准备打官司,却被告知早就错过了诉讼时效,维权无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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