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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13 01:50:34

开棺做亲子鉴定?博白一男子去世后,两“妻”六子女掀起“遗产争夺战

博白男子陈某因病突然去世,引发他的两名“妻子”和6个子女(其中4个子女是非婚生)“遗产争夺战”。由于陈某父母健在,陈家人主张做祖孙鉴定,以证实4个非婚生子女的血亲关系。另一方则要求开棺做亲子鉴定。官司打了3年多,依然没有定论。

男子与3女子交往,生了6个子女

“我们是正式登记结婚的,两个儿子也落户在他名下。他一去世,他家人都不认了。”9月4日,博白女子冯某对记者说。

陈某生前陪双胞胎儿子外出玩耍。

冯某口中的他,就是陈某。同为博白某村人,陈某在和冯某结婚前,与另外两名女性还生养有4个女儿。冯某说,陈某比她大12岁。

早在上世纪八十年代,陈某与自己年龄相仿的梁某生活在一起,一直未登记结婚。1991年,两人收养了一名养女。在此期间,陈某到桂林做生意认识了周某,便与周某同居,先后生育了两个孩子,都是女儿。此后,陈某与梁某也生了个女儿。

其间,陈某与已婚的冯某产生婚外情,1998年冯某产下一对双胞胎男孩。2009年冯某离婚,为证实双胞胎男孩身份,陈某做了匿名亲子鉴定,鉴定显示陈某是孩子父亲。于是,陈某将孩子的户口迁至自己名下,一起生活。2015年,陈某与冯某登记结婚。

陈某名下一栋三层楼房。

2018年5月,冯某和两个儿子以及另外两名非婚生女儿作为原告,将梁某和两个女儿、陈某的父母,一起起诉到博白县人民法院,要求分割陈某的遗产。

对此,梁某称,她与陈某在一起生活多年,虽未登记结婚,但是事实婚姻。因此,冯某并无继承权。梁某向法院申请做祖孙鉴定,但冯某方不同意鉴定。

法院认为,陈某与梁某在一起生活多年,且生育有两个女儿,属于事实婚姻。冯某与陈某2015年办理结婚登记,属无效婚姻关系,冯某对陈某的财产无继承权。至于双胞胎兄弟,14岁时才将户口转入陈某名下,所以,陈家人有理由对其身份提出合理质疑。

法院还认为,双胞胎兄弟是否是陈某的儿子,完全可以通过与陈某父亲的血亲鉴定结论,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推定。但冯某方明确拒绝,要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对陈某另外两名非婚生女儿,法院也未予认定。2018年8月底,博白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定,驳回冯某一方的诉讼请求。

冯某不服,上诉至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由于一审判决书中,出现20多处错漏,二审法院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做祖孙鉴定,还是开棺亲子鉴定?

去年1月,该案一审重审立案。由于双方积怨很深,冯某便向法院申请,要求开棺,对陈某与4个非婚生子女做亲子鉴定,以平息纷争。而陈家人及梁某,则坚持做祖孙鉴定。该案经过几次开庭,双方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9月4日,梁某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下葬后不能再随便开棺,她认为这是对逝者的打扰。而冯某则认为,祖孙鉴定毕竟隔了一代,对其准确性存疑。

记者了解到,类似要求开棺鉴定亲子关系的案件,在现实中并不多见。南国早报南国法援律师覃茂江分析称,按照传统中国人的习俗,开棺是不得已而为之。一些刑事案件中,为了查明真相,才会开棺进行DNA鉴定,对民事案件,很少采用。此案原被告双方若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一方则可能要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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