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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书是不是有期限,事故认定书原件给律师安全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09-30 02:4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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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交通法规对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无违章行为,以及对违章行为与交通事故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进行定性、定量评断时所形成的文书材料。那么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哪些注意事项?

  

李娜律师: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哪些注意事项?

网友咨询:

  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哪些注意事项?

  李娜律师解答:

  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注意事项:

  1.认定书应由具有一定资格的交通警察作出。

  2.公布交通事故认定书应遵循特定的程序。

  3.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一定的期限内作出。

  李娜律师补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李娜律师: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哪些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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