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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被刑拘的条件,搅拌车交通事故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09-30 01:48:07


近日深圳一货车司机

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被刑事拘留

而其所属物流企业的法人(实际控制人)

同样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搅拌车右转酿车祸,肇事司机、企业负责人均被刑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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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4月15日13时8分许,覃某驾驶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在深圳宝安区料坑大道由东往西行驶至顺益路路口右转弯时,与行人发生碰撞,造成行人当场死亡。


事发现场的公共视频完整记录了整个事故过程,肇事驾驶员覃某安全意识淡薄,驾驶肇事车辆在路口右转时,未注意前方道路交通情况,导致事故发生。


重型特殊结构货车驾驶员覃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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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后,交警启动深度调查程序,发现事故背后不仅有肇事司机的责任,还有企业主体责任的缺失


经查,肇事重型特殊结构货车系深圳市伟某物流有限公司所有。交警重点对公司的安全生产组织架构及运行机制、安全教育开展情况、GPS监管落实情况等方面开展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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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查,深圳市伟某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制定的《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不符合培训要求

二是未按规定设置安全总监,无相应安全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导致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三是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有关要求,导致肇事货车仍存有右侧视觉盲区;

四是对覃某的岗前培训时间不足、内容不到位,间接导致覃某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作为企业法人(实际控制人)的张某虽不是相关交通事故的直接当事人,但其对企业的安全管理和培训教育等流于形式,同样对事故负有一定责任。


7月5日晚,宝安交警对该案涉嫌交通肇事罪的重型特殊结构货车驾驶员覃某、涉嫌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的深圳市伟某物流有限公司法人(实际控制人)张某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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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失责,司机的懈怠

都为交通隐患埋下祸根

运输企业从业人员务必引以为鉴


同时提醒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

道路上遇到大货车

应尽量远离货车的视线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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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区一:右侧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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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侧盲区,是大货车所有盲区中最危险的,货车右侧盲区约在货箱末端至驾乘舱末端位置,且距离货车宽度约为1.5米的范围,货箱越大盲区越大。


例如,下面这种情况,小车位于货车的右侧,此时,货车驾驶人从后视镜和转头侧看并无法发现小车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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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区二:左侧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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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侧盲区在货箱尾部附近,相对右侧盲区而言要小一点。由于驾驶室在左方,货车驾驶人可以通过车窗看到左侧路况,一般而言也比较安全。


但如果处于左侧后轮的位置时,通过后视镜也只能看到一半车身,这种情况就比较危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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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区三:后侧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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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货车正后方是全盲区,汽车跟在后面几乎看不到。若是跟在大货车后面发生追尾,极可能会窜入货车底部,造成较严重的事故后果,非常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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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区四:前方盲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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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货车前方属于半盲区尽管大车车高,但紧贴着车身的位置都存在明显的视觉盲区。车头到驾驶室后方约2米长、1.5米宽的范围都属于盲区。


交警提醒

货车驾驶人要注意视觉盲区

尤其是注意右前侧的非机动车、行人

避免因视觉盲区和内轮差发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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