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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人防车位找律师办理,买二手人防车位找律师办理什么手续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12 07:01:57

“明明小区的负二层有大量空闲车位,但业主回家还得抢车位,令人难以理解。”近日,南宁合景天汇广场小区业主向南国早报反映,近两个月来,小区物管停止办理地下车库车位月租票,并称近段时间车位只卖不租,导致不少业主停车难。

业主:月租票停办,改为单次进出收费

小区业主冯先生说,自他搬进该小区以来,物管一直提供租赁车位服务。近段时间,物业突然暂停办理月租票,改为单次进出收费,“月租票停办后,回家早、运气好才能找到闲置车位,否则只能停在路面过道或小区外”。

停车位只卖不租?人防车位也能“带价转让”?南宁这个小区业主停车难→

小区负二层停车场空空荡荡。

6月20日,记者在该小区看到,小区内多处悬挂着车位销售广告。在地下车库负一层,部分空置车位标记有车位出售等信息。在负二层,虽有大量车位空闲,但该层车辆进出口均被封堵。21日凌晨1时许,记者再次来到该小区看到,不少车辆只能停在小区内道路两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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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少车辆晚间停在小区道路两旁。

多名受访业主表示,停办月租票后车位变得紧张,停车不便。之前月租票为210元/月,如今按单次进出收费,开销比原来更多。同时,由于单次进出需要停车缴费,而小区目前又只有一个出口,每到上班高峰期停车场出口便会排起长队。小区业主黄先生说,并非买不起车位,只因有些车位是人防车位,整体建设也不完善,这种“只卖不租”的做法,让业主们难以接受。

物管:车位太紧张,人防车位“带价转让”

小区物管工作人员表示,当前负一层约有500个车位,有200多个还未销售出去,由于车位太紧张所以暂停办理月租票,要等负二层的车位交付后才会恢复月租票办理,估计恢复时间为9月底。目前,汽车进出小区单次收费标准为:上午8时到晚8时收费6元/次,晚8时过后收费10元/次。针对堵车问题,物管计划近期再开一个停车场出口以缓解通行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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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空闲车位张贴有“销售”字样。

记者注意到,小区内张贴的告示上明确写着“人防车位,首开特惠6万起”等字样。在小区租售中心,销售人员向记者介绍,负二层的车位分为有产权与无产权两种,有产权的车位售价约为7万元,无产权的人防车位则接近6万元,购买人防车位的业主可与开发商一次性签订70年的使用权转让协议。销售人员还透露,如果现在购买车位,在负二层车位未交付前,负一层的空闲车位可优先使用。针对该情况,记者多次尝试联系开发商,但一直未有回音。

律师:只售不租属违规,人防车位不可销售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场科工作人员表示,关于人防车位可销售的规定目前仍停留在商讨之中,暂未出台相关细则。

广西沵达律师事务所韦才识律师认为,小区物管的行为明显违背相应的地方性法规,业主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要求予以处罚。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规划用于停车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不出售或者尚未出售的,应当出租给本物业管理区域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停放车辆,且不得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出租,租金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韦律师称,根据上述条例规定,以只售不租为由拒绝向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出租尚未出售的车位、车库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此外,根据人民防空法相关规定,人防车位是开发项目建设的人防防空地下室,产权属于国家,不能对外销售,但可以对外出租。如果开发商以“名为租赁、实为销售”的方式销售人防车位,业主可以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民防空主管部门举报,要求限期改正及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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