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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大庆律师事务所,大学生就业交押金合理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12 01:31:31

核心提示:疫情时期,大中专毕业生的求职与就业,备受关注,从国家到省市,举办了很多线上线下招聘会,出台了各类就业创业扶持政策。

  同时,大中专毕业生,在求职、入职过程中,也会遇到各种问题,甚至是陷阱。那么,求职、应聘时,有哪些风险与陷阱?怎么避免?求职时,让交押金、保证金、扣押身份证,合法吗?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一样吗?对试用期的期限和工资,有啥具体规定?

  8月15日,记者采访了黑龙江海天庆城(大庆)律师事务所王微律师,她在劳动合同纠纷与诉讼上经验丰富,针对以上问题,王律师给予了详细解答。

交押金、保证金不合法 毕业生找工作这样避坑

  防范招聘环节的风险

  问:求职时,如何避免信息泄露?

  答:求职、应聘时,大中专毕业生应避免信息泄露。不论是线下还是线上的招聘会,在投简历时,过于详细的简历信息如果泄漏,可能会遭到诈骗和骚扰电话。所以,要选择正规合法的现场招聘会及网络招聘平台。同时,个人简历中的信息以求职必要为限,不要写过多的隐私信息,最大限度地避免因信息泄露,而给自身带来损失。

  问:应聘的单位让交押金、保证金,扣押身份证件,合法吗?该怎么办?

  答: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所以,一旦招聘企业要求扣押毕业生的身份证件或以各种名目收取财物,均属违法行为,同时也反映了这样的招聘企业,不是合法正规的企业,建议毕业生们不要入职这样的企业;如果已经交纳了相关费用或身份证件被扣押,可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反映,要求劳动行政部门妥善解决该问题,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问:如何防范传销组织?

  答:传销是指组织者发展人员,通过发展人员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非法获得财富的行为。

  众多的传销组织会打着找工作、做生意的旗号,利用大学生缺乏社会经验的弱点,以校友、朋友的身份,诱骗大学生进入传销窝点,大学生们要抵制各种不良诱惑,不要相信“不劳而获”和“一夜暴富”,遇到事情要多思考,多调查,与人交往谨慎,不要轻信他人,遇事多与家人商量,拿不定主意的时候,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谨防误入传销组织。

  签订劳动合同的提示

  问:签订劳动合同前,需要注意什么?

  答:签订劳动合同前,要多了解用人单位。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天眼查、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用公开网、信用中国等专业网络平台,了解该企业的相关经营、信用情况。

  特别要注意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因违反劳动合同法,而与劳动者产生劳动争议,并是否因此有不良信用记录。

  问:签订劳动合同,注意什么?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一样吗?

  答: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时候,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千万不能简单地口头约定,一旦发生争议,劳动者手中如果没有劳动合同,会对自己的维权非常不利。

  劳动合同应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盖章生效,劳动者手中一定要留存一份。要注意要签订的是劳动合同而不是劳务合同,这是两种性质完全不同的合同类型,在主体资格、权利和义务、待遇、法律调整、法律责任和纠纷处理方式等方面,均存在不同。

  简单的区分方法是,劳动合同一般时间较长且稳定,劳务合同一般比较简短且不是很稳定,劳动合同的福利性很好,而劳务合同是没有任何福利性而言的,只有最基本的劳务收入,应该说,劳动合同是最大程度保护劳动者权利和利益的合同类型,有些企业会以劳务合同的名义,来规避劳动关系的建立和相应的风险,毕业生们一定要注意。

  问:劳动合同中,哪些条款和内容,是必备的?

  答: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知道劳动合同中的必备条款和内容。用人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劳动者姓名、住址、身份证号码或其他有效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劳动纪律、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这些都是劳动合同中的必备条款。毕业生要特别注意在合同中,要有对社会保险事项作出的详细约定,也要对违约金条款仔细查阅,拒绝签署带有不合理的高价违约金条款的合同。

  问:试用期最长是多久?能随意延长试用期吗?

  答:我国《劳动合同法》对试用期的期限和工资均有详细规定,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所以,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延长试用期。

  此外,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问:试用期的工资,执行什么标准?

  答: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发放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所以,如果用人单位在合同中约定了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试用期或不向劳动者发放试用期工资,用人单位均属违法,这是以试用期为借口,骗取廉价劳动力的行为,劳动者可依法主张权利。

  此外,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用人单位才可解除劳动合同,即用人单位不能随意开除试用期员工,否则可能面临违法解除合同的法律后果。

  自身应该履行的义务

  问:求职、入职时,毕业生需履行好哪些义务?

  答:毕业生在向用人单位进行自我推荐、自我介绍和接受考察时,要全面地、实事求是地反映个人情况,以利于用人单位的遴选,不要夸大其词、弄虚作假。

  同时,按照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毕业生就已经签订的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不得无故擅自变更或自行解除,如果确有需要变更或解除的情况,应与用人单位协商,履行法定程序,否则可能面临违约责任,更会对自身的诚信产生影响,影响今后的就业或生活。

  问:入职后,发生劳动争议纠纷,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

  答:毕业生入职后,如果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劳动争议纠纷,可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如协商不成的,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不服劳动仲裁裁决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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