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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拆迁找律师,长沙拆迁找律师多少钱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11 05: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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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5月1日,长沙警方通报了“长沙望城区居民自建房坍塌事故”。据悉该事故起因于湖南湘大工程检测公司对该自建房屋出具虚假安全鉴定报告,从而导致房屋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情况下投入使用。目前,房主吴某勇和施工设计人龙某凯、任某生、薛某棕4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而湖南湘大工程检测公司法人代表谭某及技术人员宁某、汤某、刘某、龚某5人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已经被长沙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长沙自建房坍塌:自建房屋的安全标准与法律责任

房屋坍塌

一、建造房屋需要符合什么标准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危险房屋鉴定标准》的公告,我们可以得知公我国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均需参照本公告中的标准(行业标准)进行安全鉴定。《危险房屋鉴定标准》对地基危险鉴定、构件危险鉴定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并对房屋危险性进行了科学划分,被鉴定为危险房屋的,不得投入使用,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加固或者停止使用、拆除等处理措施。

长沙自建房坍塌:自建房屋的安全标准与法律责任

房屋建造

二、房屋建造后的安全保障

为保障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房屋建造完成后还要聘请专业机构对房屋安全情况进行鉴定。对房屋鉴定的报告可以同房屋一起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验收。根据《生产安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必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程序进行审查。对于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不得批准或者验收通过。

在房屋验收阶段,我国法律又设置了保障房屋安全的法律条款,为负责监督管理的部门工作人员设定了严格的履职责任,如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对不符合法定安全生产条件的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予以批准或者验收通过的,依据《生产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还会被给予降级或者撤职的处分,构成犯罪的还将承担刑事责任。

长沙自建房坍塌:自建房屋的安全标准与法律责任

房屋安全保障

三、房屋发生安全事故后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在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工程、项目中提供虚假的安全评价等证明文件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像本案中的湖南湘大工程检测公司出具虚假安全鉴定报告,帮助房主验收房屋并投入使用造成23人被困的严重后果,构成虚假证明文件罪。

长沙自建房坍塌:自建房屋的安全标准与法律责任

房屋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和《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重大伤亡事故罪的规定,本案中的房主吴某勇在明知房屋不符合安全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下将问题房屋投入使用,收取商户的租金,属于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进行管理的人员违反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造成重大伤亡事故的情形,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而本案中的设计施工负责人则属于负有生产职责的人员,明知存在安全隐患而不排除,冒险组织作业的情形。

长沙自建房坍塌:自建房屋的安全标准与法律责任

法律

总之,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除了当事人要承担法律责任以外,地方的政府部门人员也免不了遭受行政处分甚至刑事责任的惩罚。严重的可能还会涉及行贿罪和受贿罪等职务犯罪。生命安全重于泰山,大家千万不要对安全事故抱有侥幸心理,一定要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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